[促进法十周年]一条独具特色的中国道路
作者:农民日报 吕明宜 刘小伟 朱先春 余向东 赵洁 王东生 毛晓雅 农业机械化“黄金十年”的跨越式发展,为中国农业发展史写下了辉煌的一页。然而,历史是不断递进的阶梯,是要素积累的过程,是合力推动的结果。
在传统农业文明底蕴深厚、以小规模农户经营为主、人地矛盾突出、地理气候复杂多样的中国,如何实现农业机械化?绝非等闲之事。注定要比别人付出更为艰辛的努力,注定要走出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黄金十年”的背后,历经不同时期的实践探索,凝聚了数代人心血智慧。
有中国特色的农业机械化道路已逐渐清晰,那就是“农民自主、国家扶持、市场引导”之路,那就是“资源共享、服务互惠、功能协调”之路,那就是“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与时俱进”之路。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共和国几十年艰辛探索,引领亿万农民不懈追逐农业机械化的梦想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提出“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著名论断,并设想用5个“五年计划”,也就是到1980年在全国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现在看来,尽管领袖的预言有些超前,甚至新中国在探求农业机械化的道路上,有些“急于求成”;却在亿万农民心中,播下了农机化梦想的种子,让农业机械化的概念深入人心,并激励着后来者去突破一个个阻碍、不懈追求。
回顾65年走过的路,新中国农业机械化先后经历了四个不同的阶段:1949至1980年的创建起步阶段,1981至1995年体制转换阶段,1996至2003年,市场引导阶段。2004年至今,依法促进迎来“黄金十年”。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始终把实现农业机械化,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的一个重要战略目标。从50年代开始,国家逐渐在有条件的社、队成立了农机站,政府按计划配置了各种农机具,支持群众性农具改革运动。
1966年至1978年,国务院共召开了三次全国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国家将支农资金主要用于农业机械化,财政投入合计约90亿元,促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农机管理、科研鉴定、技术推广、教育培训、销售维修和使用服务体系。我国农机工业从制造新式农机具起步,从无到有逐步发展,先后建立了包括一拖、天拖、常拖等一批大中型企业,奠定了我国农机工业的基础。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大中型农机在超小规模土地上失去了用武之地,集体农机站逐步解散,除保留农机平价供油这一政策外,国家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的直接投入逐渐减少,曾经一度出现“包产到户,农机无路”的尴尬。
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允许农民自主购买和经营农机。这段时期小型农机具、手扶拖拉机、特别是农用运输车增长较快。而大中型拖拉机和配套农具保有量停滞不前,机具配套比失调,田间机械利用率低,农田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缓慢。
曾在农机化司工作多年、现任农业部监察局局长的董涵英说:“回过头来看,当时管理者对‘包产到户,农机无路’的担心是多余的,农民的实践并不是这样。1982年我刚参加工作不久,在安徽怀远县调研时发现,农民对小农机有着很强的需求。尽管当时政策还没有明确,还存在很多争论,农民已经走在了前面,当年该县农民就已经自购了两万多台手扶式拖拉机,大街上到处都有卖。”他认为,这一时期政策上最大的突破在于冲开了“农机作为生产资料不允许私人所有”的禁区,发展农业机械化不再由国家和集体包办,把自主权交给了农民,这是农机化发展的一次思想大解放。
1995年,我国开始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农用平价柴油等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出台的农业机械化优惠政策全部取消,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阶段。农机管理部门手头上没有任何“政策手段”,但跨区作业为他们提供了一个“服务抓手”,从1990年开始农机部门就开始促成、推动全国性跨区作业。江苏省农机局副局长王勇回忆,当年农机局局长和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就是帮人牵钱,从二三月开始就到处跑,比如南方的跑到北方,北方的跑到南方,给机手联系收割的地块,为农机手和用机农民解决各种纠纷,积极助推中国特色的跨区作业和农机作业市场的发展与形成。
90年代中期后,农村劳动力开始出现大量转移的趋势,农村季节性劳力短缺的趋势不断明显,农民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农业机械化服务的社会化、市场化步伐加快,联合收割机跨区机收逐步兴起,中国特色的农机化道路初步形成。全国各类联合收割机保有量从1995年的7.3万台激增至2004年的40万台。
一部法律和一项补贴政策,为农业机械化“黄金十年”提供坚强保障,并产生强大的推动力量
2004年,在我国农机化发展史上,发生了两件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件”:一是“中央1号文件”决定对农民购买和更新大型农机具给予补贴;二是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正式实施。从此我国农业机械化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很强的指向性和精准性,起到了一举多得的效果。”原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宗锦耀说,“从2004年起,累计投入的1200亿元国家财政补贴,带动农民投入2000多亿元,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幅度提高,国家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以确保;农机工业走出多年徘徊局面,我国迅速成为世界第一农机制造大国。”
以购机补贴为重点,国家对农机扶持政策趋于系统和完善。2010年《国务院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明确了中国特色的农机化促进政策框架。国家和地方,先后实施了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保护性耕作工程等基本建设项目,开展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关键环节农机作业补贴试点,探索了农机抵押贷款、政策性农机保险、免费安全检验、农机库棚占地按农用地管理等惠农措施,有效调动了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
“是农机补贴政策让我终于等到了农机化发展的春天,让我深埋在内心的农机情感又一次得到释放,特别是两台大型玉米收割机运到合作社的时候,我激动得一夜没睡好,半夜起来抚摸机械,泪如雨下。”辽宁昌图县平安保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全国劳动模范范甲柱这样表达感激之情。
范甲柱是1974年就步入农机行业的“老兵”,70年代曾创下了“全国先进农机站”的辉煌,也体验过农机站解体后的苦痛。2007年,农机补贴在昌图扩大范围,沉寂多年的他再次出山,联合17名驾驶员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合作社自筹资金106万元,利用中央、省级补贴的75万元,昌图县政府补贴的54万元,购置大型玉米联合收割机两台,以及拖拉机、联合整地机、播种机、青储等71台(套),涵盖耕、种、收各个环节,当年社员平均工资加上分红达到3万元。
农机补贴带来的效果看得见摸得着,而农机化促进法的影响则无形而深远。
农机化促进法也是对中国农民创造性实践的一个确认,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统一。2007年,时任农业部副部长的张宝文,将中国特色的农机化道路的主要特征总结提炼为“农民自主、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化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益”,这6个方面都能在农机化促进法中找到相关的条款对应。
曾参与农机化促进法前期调研的农业部农机鉴定总站站长刘敏介绍,法律出台前认识并不统一。有的同志认为,中国人多地少,有了农机,农民去哪?会不会影响稳定?有的同志认为按西方市场经济的理念来讲,政府应该无为,政府不要去管,让农机化自然发展就好了,不需要去促进,促进是“找米下锅”……法律的出台意味着又一次冲破思想的枷锁。
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站长刘宪说:“实现社会的进步是需要促进的,要不要解放农民,法律体现了一种价值观,是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促进法将国家扶持农机化的政策措施,如对农民给予购机补贴、支持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强化农机质量和安全管理、支持农机科技创新等上升为法律规范,为农机化发展创造了一个长期稳定的环境,坚定了我们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方向。”
“我们闯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道路,国家又适时出台法律和支持政策,农民、政府、市场、企业各方力量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好地汇聚在一起,为农机化发展构建了强大而不竭的动力。”农机化促进法起草小组成员、77岁的中国农业大学教授白人朴,对新中国农机化发展的四个阶段作出这样的解答。
政策引导与强化政府作用,不仅仅体现于财政措施,往往还体现在分类指导、因地制宜上。针对长期以来千差万别的农艺制度,对农业机械化应用的限制,以及农机农艺脱节、农业生产缺乏标准化的种植模式等问题,农业部组织科研人员专门攻关,制定对策。比如说玉米种植,在一个省就有30多种行距模式,不仅不利于机械化,有些模式的种植效果也值得怀疑。
2010年,农业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化司与计划、财务、科教、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相关司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工作方案》,强化了农业部内部司局间的分工协作工作机制。在科研方面,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研发受到重视,在主要作物产业技术体系中,都设置了农机岗位专家;在推广方面,发布了各个主要作物的机械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在全国设立了水稻、玉米、油菜、棉花、甘蔗、薯类6大作物54个农机农艺技术融合示范区,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
从国家集体包办到农民自主发展、到农民在市场经济中的探索创造、再到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强力推动,一次次解放思想,一次次突破阻碍,中国特色的农机化道路就这样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世人眼前。
通过市场的主导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与互惠服务,为世界创造小规模农业实现机械化的中国范例
让我们把目光投向1986年的山西。
这是一个地形狭长的省份,从南到北有700多公里长,纵跨中国9个生态麦区中的3个——黄淮海麦区、北方春麦区和北方冬麦区,小麦成熟期长达近30天。
1986年5月的一天,晋中太谷县五家堡村农民温廷玉,从电视上看到湖北、安徽和河南的小麦已经陆续成熟,农民开镰收割。过不了多久,自己家南边的运城小麦也该熟了。刚买了一台联合收割机的温廷玉,看着墙上的地图,发现了一个“商机”,何不利用麦熟的时间差,从运城沿途向北收,搞它个“南征北战”?于是,他联合村里的5户农民第一次南下运城收割小麦。
温廷玉没有想到,这个最早的农机跨区作业服务队,开启了我国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服务的先河,他们也成为第一批转战麦区的“淘金者”。农机具在他们手上,不仅只是替代劳动力的工具,而且成为可以致富增收的手段。到1995年,山西、陕西、河北、河南等省共有约8000台联合收割机加入了跨区机收。这种农民在经济利益驱使下的自发性行为,一般只在省内流动作业,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少有参与。
1996年,农业部首次在河南省组织召开了“三夏”跨区机收小麦现场会,正式揭开全国大规模组织联合收割机跨区机收的序幕。当年有北方11个省2.3万台联合收割机参加小麦跨区机收,此后跨区机收的浪潮席卷全国,持续至今每年有30多万台收割机参与跨区作业,作物也从小麦拓展到水稻、玉米和其他大宗作物。
跨区收获作业,被后来的研究者誉为“中国农民在生产实践中的伟大创造”。这种新型的农机服务模式,起到在稳定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通过市场机制对资源的有效配置,让有限农机资源为社会共同利用。它将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进行有效地对接,使高投入的大中型农业机械在分散经营的一家一户的土地上实现了高产出,解决了“有机户有机没活干、无机户有活没机干”的矛盾,在生产方式上实现了规模化经营,开辟了我国小规模农业使用大型农业机械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生产的现实途径。
从收获环节这一农业最紧要的环节开始,“农机共同利用”逐步拓展到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耕整地、机播机插、秸秆还田、机械化植保、粮食烘干、加工储运等等,通过农机户和用机户之间进行作业价格的“协商谈判”,最后形成统一而较为稳定的作业价格体系,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农机作业服务市场”。
用经济学术语来说,这是个标准的“完全竞争市场”——“有大量的买者和卖者”,任何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都不能影响市场价格;“产品同质性”,市场上有许多企业只能生产同质的产品,消费者无法根据产品的差别形成偏好,任何一个企业都无法享受垄断利益;“资源流动性”,生产厂商进入或退出行业不受任何社会法令和其他社会力量的限制。由于无任何进出市场的社会障碍,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生产者只能获得正常的利润,而不能获得垄断利益;“信息完全性”,市场上的每一个买者和卖者都掌握着与自己的经济决策有关的一切信息,这样每一个消费者和每一个厂商都可以根据自己掌握的完全信息,作出自己最优的经济决策,从而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且,每一个买者和卖者都知道既定的市场价格,都按照这一既定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
之所以引用这一段经济学术语,是要说明“伟大的创造”并非妄言,农民的“发现”符合经济规律。“完全竞争市场”被认为是“最理想、最有效的市场”,正因如此,通过“社会化服务”实现农机“共同利用”,农机经营者靠机致富,农机使用者节本增效,都得到最大效益,亿万农民才真心接受,其生命力才如此顽强。
比较美国、欧洲、日韩等已经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国家,美国采用的是大规模的机械化路线,欧洲是中等规模、集约机械化路线,日韩是一个中小规模、精细化的机械化路线,但其作物单一,主要是水稻。三种路线,共同特点是都走高度资金和技术密集的路子,技术含量高,价值也大;国外农户本身比较富有,购买农机主要是自己用。但是我国农户“超多”,经营规模“超小”,农民积累能力“超弱”,这样的国情决定了,如果每家每户买农机既买不起,也不经济,先进国家路线不能照搬。我国农户的耕地不到欧盟国家的1/40,美国的1/400,这样的情况下,用“共同利用”这样一种方式,以超过发达国家小麦收获机利用率的小成本,我国的小麦2012年机收率就超过90%,成为第一个实现全程机械化的作物。这种模式已在水稻、玉米等主要作物生产中复制。——中国的道路确实“与众不同”。
职能部门与相关部门共同构建的协调服务管理体系,让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优势尽显
谈中国农机化特色,不能不提到中国的农机管理和服务部门。
“许多国家农机同行惊叹,中国有一套世界上独有的农机化行政管理和农机试验鉴定、安全监理和技术推广等公共服务体系。”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扬敏丽说。这套从计划经济时期就建立的体系,尽管在80年代体制转换期曾有过一段局部的“点断、人散、网破”,但其完整性一直保持至今,其功能不断完善,成为国家和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有力推手。
与改革开放前运动式推动、齐头并进不同,针对各地自然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技术发展程度,农机管理部门统筹农机化发展方略,引导农机化科学发展。确立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有选择地发展”行之有效的指导方针,集中人力、财力,在重点地区、重点作物、重点环节上寻求突破,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在小麦第一个实现全程机械化后,又开始攻克玉米机收和水稻机插两个薄弱环节,力争三大粮食作物都能全程机械化;并分步骤地启动棉花、油菜、甘蔗、马铃薯等大宗作物机械化试点示范。
在补贴政策设计上,重点向优势农产品集中产区倾斜,向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倾斜,向先进机具倾斜,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倾斜。
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开始实施,农机管理部门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快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开展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建设活动,建立定点联系机制,培育一批典型,规范和引导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康发展。按照“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支持农机专业户发展成为农机大户,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普通农机专业户和农户,采取机具入股、技术入股、土地入股、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创建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
到2013年,全国农机合作社数量超过了4.1万个,我国农机服务的市场化、社会化和产业化不断推进,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农机合作社利用技术、服务、信息等优势把农机户组织起来,发展出生产环节的“定单作业”、“全程托管”,产前的“农资团购”、产后的“统加统销”等多种服务模式,或者通过土地流转、土地入股等方式直接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成为当前我国农业中最具活力和带动力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业部农机化司司长李伟国说,政府促进农机化发展,就是要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买得起”就是落实好财政补贴政策,解决农民购买力问题,同时引导企业重点研制生产符合农民购买力的先进适用机械;“用得好”就是通过试验鉴定,对农机的可靠性、适应性和安全性作出评价,通过安全检测和技术推广培训让农民安全放心使用,通过质量监督来维护农民权益;“有效益”,就是培育作业市场,壮大市场主体,通过组织和引导提高农机具利用率和使用者的经济效益。
每到三夏、三秋的机收关键时节,农业部门联合公安、交通、石化等部门,为跨区机收提供通行便利,确保供油基础,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还开通了全国性的跨区作业直通车信息系统,数十万农机手实现了作业市场供需对接。
2013年,北京市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将农业机械保险纳入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范围,写入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14年9月,在农业部财务司、农机化司的推动下,中国农业银行在新疆试点农机租赁,300多万元的大型采棉机农机合作社只需首付30%即可开回家,仅沙湾县3家农机合作社就一举“采购”了17台大型采棉机。金融支持农机化发展已开启破冰之旅。
农业机械化,一条独具特色的中国道路,从崎岖走上开阔,从艰辛走向平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