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今报》: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

04.09.2014  18:21

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

——石狮市检察院不断创新检务公开机制     (《法制今报》9月3日四版头条)

 

   检察院的执法依据是什么?执法程序是怎么样的?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又是怎么样的?检察机关如何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让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工作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

 

  近年来,石狮市检察院围绕着这些问题,结合自身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推进原则,从创新机制、拓展渠道、深化措施等三方面进行完善和延伸,打造亮点、树立阳光检务品牌,使检察工作在群众中看得见、摸得着、信得过,切实提高了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

 

  “司法文书是检验司法水平的标志,也是公平正义的窗口。”石狮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温龙告诉记者,该院基于案件管理中心“监督、管理、服务、参谋”的职能优势,明确案件管理中心为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包括对业务部门报送的、拟公开的法律文书进行复核,确保无误后上传至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对已公布的文书存在笔误或者技术处理不当等问题的,协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建立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工作台账,定期进行通报;开展与文书公开相关的管理、指导、监督和考评工作等,确保文书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同时,该院将各业务部门办理的不立案通知书、不予逮捕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等11种具有终结性的法律文书作为试行公开的文书范围,并根据工作实际情况逐步扩展;规定公开的法律文书应当保留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真实信息,但必须对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姓名进行匿名处理,对自然人的住址、身份信息、通讯方式等个人信息以及商业秘密等予以删除,确保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该院依托“石狮检察”门户网站,设置法律文书公众评论版块,开通检察官在线法律服务专栏,检察长带头参与网上“在线答疑”,增进检群互动交流,促进文书公开效果的进一步发酵,既提升了检察工作透明度,强化监督制约,又提升了检察干警的法律文书制作质量,增强了职业素养。

 

  刑事案件审查公开

 

  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向来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但受传统的“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观念影响,容易形成“秘密办案”、“办案神秘化”的思维定式,而忽视办案过程的公开,容易挫伤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积极性,损害检察机关的权威性。

 

  为此,石狮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争议较大或拟作不捕的案件,及时启动公开审查程序,公开听取各方意见,在24小时以内公开审查完毕;公开审查结束后,综合考虑公开审查过程中各方一致性意见或者存在的分歧意见,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告知参与人员,审查结果接受群众监督;还将拟不起诉案件全面纳入公开听证范围,将侦查部门、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诉讼代理人以及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内专家等第三方听证人的意见作为审查决定不起诉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适应形势发展和检察工作实际,该院制定出台《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办法》,完善监督程序、明确监督员权利、扩大监督案件范围,聘请基层检察院自己的人民监督员,将拟作无罪不捕的、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等七类案件纳入监督范围,适时组织人民监督员参加公开审查、案件庭审和听庭评议等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参与到各个具体的执法环节中来,主动监督检察权运行。

 

  深化便民服务机制

 

  “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张温龙介绍说,该院通过健全巡回检察工作机制、在全市9个镇办设立检察联络点,增聘“镇街-村社”两级联络员131名,构建起“全覆盖”的法律监督服务基层体系。

 

  为此,该院不仅从各部门抽掉的检察骨干坚持带案下访,切实增进与基层群众及镇办、村居、派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的联系沟通;结合所办案件深入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适时向检委会提交《巡回检察建议书》,确保民意收集转化,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并制作“巡回检察服务联系卡”,发放《巡回检察宣传手册》,通过各个镇办检察联络点发布检务信息和普法内容,更加方便基层群众了解和深入认识检察。

 

  在案件办结后,定期回访考察被作不捕不诉决定的案件当事人、发案单位、社区矫正对象等,及时掌握案件效果动态并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建议,以及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检察干警的反映,提升执法为民效果。

 

  此外,该院完善了电子服务查询系统,设立电子显示屏、触摸屏、24小时举报控告录音电话和在线接访平台,将各部门所办案件情况同步上传电子信息平台,方便广大群众对处于检察环节案件办理进度、诉讼权利和监督渠道的即时查询,并使之承担起受理群众对诉讼程序、诉讼期限、办案流程、案件处理情况、法律文书、办案纪律等信息问询的工作任务,为来访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让群众能够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检察工作。


                             (通讯员 蔡志强 苏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