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今报》:从“知心姐姐”到“检察官妈妈”

16.06.2014  13:28
法制今报》6月7日头版  
从“知心姐姐”到“检察官妈妈
 

   记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女检察官吴云玲

   本报讯(贺华锋) 17年前,福州市鼓楼区有位青年女检察官吴云玲,致力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被孩子们称为“知心姐姐”。十几年来,她一直坚守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察战线上,深受青少年爱戴。如今,孩子们都称吴云玲为“检察官妈妈”。
  吴云玲手头总带着一个厚厚的记事本,密密麻麻地记着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当事人的调查走访和帮教情况。小杨和小常,是她最新办理的一起打架伤人案件两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原来,小杨和小常的父母都忙于做生意,平常很少管他们,家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小杨曾被父亲打昏在卫生间,小常也被父亲当众打过巴掌,初一时还被赶出过家门。这些经历令他们的自尊心受到极大伤害,逆反心理让他们破罐破摔,经常靠打架斗殴来发泄情绪。
  吴云玲认为,两个孩子本质并不坏,主要是长期与父母缺乏交流才出问题的。于是,她联系两个孩子的父母,实行“亲情挽救计划”:挤出时间陪孩子、在生活细节上主动关心、经常表扬孩子的优点和长处、多给笑脸多给鼓励……几周之后,“亲情挽救计划”很快产生了效果。“小常的父亲哽噎着打电话给我报喜,说儿子终于肯叫他爸爸了。小杨父亲也反映,儿子现在像变了个人似的,会主动找他商量事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冷漠。”吴云玲告诉笔者,检察院根据小杨和小常的表现,决定对他们作附条件不起诉。十几年来,经她教育挽救改过自新的失足少年已有100多名了。
  教育挽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吴云玲就像知心大姐和慈祥母亲一样给人温暖。而在另一方面,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吴云玲却又像一名不屈的战士,坚定执着地将对未成年人伸出黑手的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一名女童的母亲在歌厅接待老同学,却万万没想到,3岁的女儿上卫生间时,居然遭到同学20岁的外甥林某性侵。林某当晚被带到派出所后,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写下悔过书。然而,当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时,林某却翻供了,坚称没有强奸。同时,林某的父亲也到处上访,声称儿子被冤枉。
  一时间,这起“卫生间强奸幼女案”疑云四起。林某在卫生间到底对这名3岁女童做了什么?作为该案承办人,吴云玲决心要弄个明白,绝不允许犯罪分子逃避法律制裁。
  吴云玲认真查看了医院门诊记录和鉴定机构鉴定等材料,掌握了更多细节,并从常识上拆穿林某的谎言。吴云玲也对林某在派出所做的几份笔录及悔过书进行了反复核实,并查阅了公安机关的同步录音录像,排除了非法证据的可能性。最终,在详实的调查结果面前,林某不得不再次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5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林某强奸案,吴云玲出庭公诉指控有力,林某当庭认罪。十几年来,她办理各类刑事案件580余起950多人,无一错案。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很重要也很特殊,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受害人,他们都还是孩子,他们的人生刚刚起步,需要我们倾注更多的爱。”谈起一直坚守十几年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吴云玲显得十分平静。她说:“我现在也是一位孩子的妈妈,每天看到女儿象花儿一样幸福成长,我就觉得做好‘未检’工作很有意义,我会一直坚持,这是检察官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