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区法律援助工作站便民利民获点赞

20.07.2016  21:14

“没钱也可以打官司”

“真是太方便了,本来以为没钱打官司就要吃哑巴亏了,没想到现在还可以请你们法院帮忙申请法律援助,你们法院工作做得‘丫贺’(闽南语很好的意思)!”昨日,来到泉州市泉港区法院作鉴定工作笔录时,泉港的连阿婆连连感叹。

2014年10月份的一天,连阿婆骑着电动车在公路上行驶时被张某驾驶的汽车撞倒受伤。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张某对本起事故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连阿婆被送往医院治疗。之后,连阿婆一直与张某协商赔偿问题,因协商未果,她决定到法院来寻求帮助。

今年4月份,连阿婆怀着忐忑的心情来到泉港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立案窗口的庄法官咨询。“法官,我想起诉,但我实在没钱了,交不起诉讼费,也请不起律师,我应该怎么办?”连阿婆焦急地问道。

“阿婆,如果你经济确实困难,可以申请缓、减、免诉讼费,你也可以向派驻我院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我们会替你转交给法律援助中心,由中心为你提供援助。”了解到连阿婆的基本情况后,庄法官立即向阿婆解释。

说着,庄法官带着连阿婆来到一旁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向她介绍了法律援助的内容,并一一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阿婆,这里有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你也可以直接同他们联系,符合条件的话他们会为你提供援助。”

经过联系,泉港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南埔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王亿民为连阿婆提供法律援助。几天后,王亿民带着准备好的材料同连阿婆一起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办理立案手续,将张某、车主以及保险公司一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7万余元,同时一并申请免交诉讼费3641元。

“阿婆,案件已经立好了,等分配给承办法官后,他会与你联系的。”办理好立案手续后,庄法官跟连阿婆说道。

“太好了,相信你们一定会替我处理好这个事情,我很放心!”连阿婆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来了,不由开心地说着。

据了解,为了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举措,促进法律援助与法院工作的配合衔接。今年1月,泉港区法院联合泉港区司法局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该工作站作为法律援助机构的分支机构,主要以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受理援助申请、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等为主要工作职责,由泉港区法律援助中心选派2名工作人员负责工作站的日常工作。

该工作站成立以来,共接待并转交法律援助案件125件,成功为130余名农民工提供劳动仲裁法律援助,为20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8万余元。

“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扩大法律援助的覆盖面,可以节约当事人的宝贵时间,实现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的‘一站式对接’,还可以提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效率,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泉港法院立案庭庭长邱生云说道。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王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