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坚持“快”、“活”、“慎”做好救急难工作

10.12.2014  09:23

  鉴于救助工作的突发性和救助对象的特殊性,泉港区在开展救急难工作过程中,坚持三个字:一是“”。在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发生后,对受灾户、受害方救助申请,及时受理,及时审批,简化手续,缩短时限,确保救助资金在最短的时间内到达救助对象手中。二是“”。坚持特事特办、方便简化原则,对个别需要紧急抢救、遗体处理的,采取先救助后补办手续的方式解决。一般情况及大额救助资金采取社会化发放,特别紧急的采用现金支付方式。三是“”。救急难资金往往额度比较大,事件影响面也比较广,为体现公平公正,发挥救助资金应有的效益,泉港区对救助对象、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慎重使用救助资金。(泉港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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