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港区司法局“五个有”提升“法治区”创建水平

27.11.2014  12:12

自开展法治区创建工作以来,泉港区坚持以建设法治泉港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重点,精心部署,细化措施,深入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取得初步成效。今年11月,区司法局被评为省级“法治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一、普法有载体。 以“六五”普法启动和开展“创业泉港·与法同行”普法宣传专项活动为抓手,依托“泉港之夏”开展法律文化捆绑下乡活动。在区电视台开设《平安泉港》栏目、联合泉港移动公司为所有村(社区)免费安装信息机。委托电信公司设计制作法制宣传(动漫)短片并签订为期五年的LED电子屏播放合约,通过普法标语、板报、橱窗、宣传栏等,不断拓展普法载体。

二、法制有宣讲。 组建由政法干警为骨干的“法制宣讲团”,由离退休干部为骨干的“夕阳红法制宣讲团”,由镇、村调解骨干组成的“民情直通车宣讲团”,定期开展普法活动。结合“三堂建学堂”,开展“法律进三堂”活动。组织政法系统100名干警,开展“百名政法干警送法下乡”系列活动。选聘102名法律专业人才到各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成立企业流动法校,定期开展“四海一家亲”、“企业员工学一法”巡回法制宣讲活动。

三、教育有平台。 打造不同风格法治文化长廊,将法律知识通俗化、法律规范直观化、法律案件故事化。建立泉港特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机制,树立特色鲜明的泉港法治品牌,初步形成后龙镇峰前村、南埔镇惠屿村、峰尾镇奎璧村法治文化长廊,受教育群众10万多人。

四、服务有法理。 加强法律工作者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强化法律行业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法律服务市场。公证处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征拆安等工作方面主动服务,拓展案源。设立区法律援助中心便民临街服务窗口,搭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共办理法律援助案986件,接待咨询57566人次。

五、行政有规范。 ㈠依法决策。按照《宪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区委带头健全依法决策、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制度,严格实行选拔、任命干部程序票决制;区人大坚持依法监督,每年定期组织人大代表对重点区域、重要部门进行执法大检查,人大常委会每年一次听取全区普法依法治理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并审议。㈡转变职能。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抓好经济运行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制定相应政策、办法。完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清理、调整审批项目。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努力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养老、农村合作医疗等制度,建设覆盖城镇农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㈢公正司法。该区法院认真推行审务、院务公开,健全办案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不断完善司法公信制度体系。2008年来,共审理执行案件14416件,审结13659件,办结率94.75%。区检察院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进一步规范执法活动,全面履行检察职责。㈣行政执法。加强责任追究,推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度化,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审核、监督各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依据。全区24个具有行政执法主体的部门开展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工作,共梳理法律、法规、规章706部,细化处罚项目1505项、处罚标准6314条,经区政府批复后正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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