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实施新途径打造规范执法新常态

16.07.2015  10:55

      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通过抓民警素质、抓主体责任、抓执法监督等,有效地破解了执法行为随意、执法监督滞后等制约执法规范建设问题,实现“更准地办好案”的目标,提升了公安执法公信力,打造泉港法治公安建设的品牌,获得了“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全省县级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等荣誉。
        一、“菜单式”教育培训,全警提素质
        分局200多名民警全部获得基本级执法资格,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领导都通过中级执法资格,并有13人获得高级执法资格,还有4名民警通过司法考试。“分局给大家创造了良好条件,还为我们搭建了很好的网络学习教育平台”,获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法制民警郑建辉说。近年来,泉港分局坚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专业、不同岗位特点,针对民警的年龄、知识、综合素质不同区别对待,从集中培训转化为分门别类培训、从填鸭式转化为按需培训等模式,建立日常辅导培训举措,开设执法讲坛等制度,还邀请法律专家和组织优秀法制民警送教上门开展业务指导。民警执法素质有差异,面对如何准确了解掌握民警实际执法能力水平,确保按需施教等问题,泉港分局推出“一人一档、一月一评”执法档案管理规定,通过每月“案例交叉点评”等方式掌握了解民警执法情况,记录民警执法培训、案件办理质量等,每月及时、全面、客观记载民警执法情况全过程,按“一般、合格、优秀”等次记录在案。每季度汇总,有针对性进行教育培训,固强补弱,强化教育培训。

      二、“笼子里”扎牢篱笆,制度管执法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才能保证执法办案规范有序地运行,不跑偏、不出错。”泉港分局近年来不断完善和健全各项执法规章完善制度,认真查漏补缺、修缮巩固,推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法制部门提前介入,直接参与侦查和预审及跟踪监督、指导的工作规定,先后制定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规定》、《行政案件公开裁决》、《案卷移交管理规定》、《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执法质量月考评办法》、《执法质量奖惩暂行规定》等10项执法制度,被不少单位推广应用。

      2013年12月7日,泉港分局破获勒索金额达2000多万元的“2013.12.06”绑架案。因案情重大、复杂、涉案人员多且社会影响恶劣,泉港分局启动了《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规定》的工作机制,组织法制部门提前介入,全程组织指导审查、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对每名嫌疑人都依法进行审查,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和案件定性,使全案4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受到法律的严惩,赢得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在规范执法工作制度的同时,泉港分局不惜投入大量资金,全局各办案场所全部按照“四个一律”使用要求,讯(询)问室全部安装频监控设备,全程监督民警讯(询)问过程,所有涉案嫌疑人一律带入办案场所审查;给一线民警配备156套(件)现场执法记录仪等信息化装备,接处警民警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另外,对接处警系统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建设集24小时同步录音等高效接处警指挥系统,及时掌握一线执法情况,为规范化接处警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三、“流水线”督促检查,实时改问题

      2014年1月21日凌晨,杨某报警称在泉港区某酒店客房内被王某强奸,在审查中双方却供述自愿发生性关系。泉港分局认为此案存疑,便组织法制大队及时介入,深入细致核查每个环节,甄别证据,加大审查力度,最终查出王某得知杨某已经报警后,打算与杨某协商用8万元“私了”。后经法院审理后,王某、郭某、林某等人分别获刑。

      泉港分局“流水线”督查模式使心存侥幸心的犯罪分子受到惩处,做到对涉案人员不枉不纵,彰显了法治的威严。3年来,泉港分局所办理的各类刑事、行政案件1万多件,没有发生一起冤假错案,没有发生一起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没有发生一起刑事、行政赔偿案件,没有被上级公安机关认定有执法过错的案件。

      每起案件的审核,从接处警、立案、审查、采取强制措施、罚没财物、审核审批、案件终结、文书制作等环节,泉港分局都认真抓起,不放过任何一环节,形成了执法办案一环紧扣一环、一环制约一环的全程“流水作业”,严格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定性关、法律关和时效关等“六关”。同时,采取网上巡查、日常抽查等多种监督手段,最大限度地防止了违反程序办案、违规审讯以及办人情案、关系案等现象的发生,有效保证了执法流程的规范性。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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