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黄标电动车有新政策?假的!没有黄标电动车之说
24.05.2016 12:32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没有黄标电动车之说,优惠政策仅针对黄标车
早报讯 (记者 柯丽娟)按照2013年6月泉州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超标电动车临时行驶证和临时号牌的有效期截至2016年6月30日。再过一个多月,超标电动车将禁止在中心市区道路行驶,“超标电动自行车”成为泉州市民关注的热点。
近日“泉州淘优惠”等公众号推送了一篇《这钱你怎么看 泉州黄标电动车最新政策》文章,内文提到报废车辆可获资金奖励,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
记者看到,“泉州淘优惠”公众号5月21日推送这篇《这钱你怎么看 泉州黄标电动车最新政策》文章,内文来源于“泉州网-泉州晚报”。记者详细阅读,发现这条新闻实际上讲的是黄标车淘汰后政府将给予奖励,之前早报曾报道过。很多市民误以为报废超标电动车可以获得千元省级以奖促治奖金。
记者调查发现,不止“泉州淘优惠”一家公众号推送了这条消息。
昨日记者从泉州环保、交警部门获悉,这条新闻提及的优惠政策是专门针对黄标车的,并非超标电动车,而且没有黄标电动车之说。泉州市环保局总量科蔡科长告诉记者,根据计划,泉州市到2017年要基本淘汰黄标车。为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泉州出台了一系列优惠鼓励政策,凡符合《泉州市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方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在领取“提前报废黄标车补贴资金”的基础上,每辆车还将给予1000元省级以奖促治奖金。
泉州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针对超标电动自行车,市里没有出台奖励政策,市民切勿购买、使用假牌、假证或套牌、套证的电动自行车;购买合标电动自行车要到正规商家,并且要商家提供所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是可以上牌的有关目录;购买者如果不放心,可到交警大队车管窗口查询。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24.05.2016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