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首次开招编外合同教师

01.06.2016  03:57

  为解决教师编制紧缺问题,保障教学需要,泉州市首次出台《编外合同教师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今年秋季起,泉州市直公办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就可以招聘编外合同教师!

   泉州市今秋起将允许招聘编外合同教师

  根据文件,编外合同教师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具备岗位所需教师资格、学历、学位、职称、专业及其他条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或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或现役军人,或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聘用。

  具体聘用办法上,泉州市将对当年参加公办教师招聘考试的落聘人员进行公开招聘,按照参加《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的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择优聘用。由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人事代理。用人单位和编外合同教师自聘用之月起签订劳动合同书。教育主管部门将参照相关教师队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加强日常管理,尤其是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用人单位按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编外编内同工同酬 评优评先享同等权利

  待遇方面,编外合同教师薪酬标准原则上与编内教师同工同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自行发放使用。用人单位要为编外合同教师统一办理五险一金,按相关部门核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交,相应费用按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编外合同教师在请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培训等方面与公办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连续任教5年以上 编内招聘时优先录用

  值得一提的是,在市直中职学校、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连续任教5年及以上的编外合同教师,符合招聘条件的,经教育、人社部门批准,在参加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考试时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