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运输企业禁聘“不适岗”司机
11.02.2015 18:48
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本报讯(实习记者 廖丽华 通讯员 林泳坤 林真真) 日前,福建省泉州市出台20条监管措施,对客运车辆及运输企业加强监管。其中,客运车辆(含出租车)驾驶员一年内因运输经营行为被投诉3次,经查证属实,由运管机构列入“不适岗”名单,公布期为1年。
因车容车貌、服务质量及文明行为等抽查考评内容不合格,一年内被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书面通报累计3次的车辆驾驶员,或违规记分满12分的出租车驾驶员,也将列入“不适岗”名单,公布期为1年。列入“不适岗”名单的驾驶员,应在公布期满后,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直至脱离名单,才能复岗。
运输企业不得聘用(或留用)列入“不适岗”名单的驾驶员。若企业违反规定,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将降低该企业年度服务质量信誉,并暂停该企业新增运力1年。
Get the Flash Player to see this player.本文来源: 交通运输厅
11.02.2015 18:48
福州绕城高速公路东南段长门特大桥顺利合龙
6月11日10时18分,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