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获评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城市

08.07.2015  11:41

  本报讯 日前,省语委发文公布,确认泉州为“国家二类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城市”。

  省语委组织评估组日前对泉州市语言文字管理工作和语言文字的应用状况进行实地考察评估。经审定,认为泉州市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城区基本上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 (陈华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