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春县绿化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开展捐资捐绿活动的通知》,动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省市驻永单位,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弘扬“爱绿、植绿、捐绿、养绿”生态文明理念,广泛凝聚社会各界人士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激情和力量,共同参与捐资捐绿活动。县绿化办根据园林管理部门提供的树木种植管理成本,对留安山公园、香都广场、人民公园、电力公园、行政服务中心、“一桥一树”、桃溪流域示范段等主要树木进行调查,制定了《永春县捐资捐绿(认捐、认养)树木清单》,提供给各界人士认捐认养。活动形式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可采取捐款、捐献、认捐、认养等多种形式,所募集的资金统一纳入财政专用账户,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资金使用,资金的使用情况将定期向社会公布。县绿化委员会对捐资捐绿主体颁发捐资捐绿证书,对捐资捐绿的树木给予挂(立)牌、冠名,对于捐资捐绿达到一定数额的企业、团体,可以在所捐资树木地块中适当安排广告(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在相关部门指导下进行)。对捐资捐绿者通过县有线电视台、桃源乡讯社和县绿化委文件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对于捐资捐绿贡献较大、影响深远的,将由县人民政府、县绿化委员会给予表彰,推荐参评全国、省、市绿化奖章、绿化先进集体或个人,并在报刊、杂志、电视等媒体上广泛宣传。同时,县绿委向全县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城植绿捐资捐绿”活动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