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预告】泉州检察:法律论辩赛11月6日开战!
两年一度的泉州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再度来袭,
一场法律论辩的饕餮盛宴!
6支代表队,
36名优秀的公诉人和律师,
11月6日同台对决!
巅峰之战,
谁“语”争锋?
六场论辩,六个辩题,
立场不同,观点碰撞,
11月6日上午8点30分泉州电视台800平米演播大厅,
我们不见不散!
【辩题一】
基本案情: 黄某、汪某等人在泉州市某一小区从事传销活动。2014年1月13日,几人将被害人曹某骗至该窝点,扣下其手机和证件。当晚20时许,被害人曹某提出要离开,黄某、汪某等人便加以阻止,先后用干、湿毛巾捂其口鼻,致其不能动弹,在简单施救未果后,这些人自以为曹某已经死亡,经过一番商讨,让汪某去购买高度白酒给曹某灌,以制造酒后猝死的假象,汪某购买高浓度白酒赶至窝点,一起将白酒灌入被害人曹某口中,后汪某、黄某等人到楼下拦出租车,将被害人曹某运至郊区一僻静处抛弃,随即逃离现场。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曹某系因口鼻腔受外力的作用导致缺氧窒息并受大量的酒精作用下导致死亡。
【对战双方】
| 控方 | 辩方 | ||
观点 | 黄某、汪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 黄某、汪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过失致人死亡罪 | ||
队员 | 安溪县人民检察院代表队
王栋翔、胡巧娜、刘继伟 | 福建联合信实(泉州)、泉南、重宇合众(泉州)律师所代表队 张雅慧、梁晓芬、李双阳 | ||
【辩题二】
基本案情: 2011年10月12日凌晨1时许,张某驾驶一辆机动三轮车在大街上到处转悠,伺机行窃。行至一临街烟酒店门前,张某见四处无人,即用一撬杠迅速将烟酒店门锁撬开,进入店内,将摆放在货架上的烟、酒及其他货物(价值50000余元)等卸下放在其机动三轮车上,欲逃离现场时,遇到行人李某。李某发现其形迹可疑,判断张某必是行窃之人。遂上前对张某说:“是公了还是私了?如公了,我向警方报案;如私了,你给我2000元!”张某不愿付2000元,愿将盗窃之物交给李某,并央求李某放过他,但遭李某拒绝。双方发生厮打,张某用拳头猛击李某头部,将李击倒(李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后,弃三轮车只身逃离现场。后警方破获此案,并将张某抓获归案。
【对战双方】
| 控方 | 辩方 | ||
观点 | 张某的行为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 张某的行为仅构成盗窃罪 | ||
队员 |
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代表队 (陈庆、罗明芳、施佳琛) |
福建尚民、致一律师所代表队 (吴美蓉、蔡红、罗平) | ||
【辩题三】
基本案情: 2014年1月24日,王某因欲取现金10万元,于是与被告人吴某商定让其次日帮忙陪同取款。吴某得知取款数目后,连夜与被告人张某商定,由张某在银行门口假意实施暴力,将吴某手中的现金抢走。次日,张某果然如约而至。王某取款后将现金交由吴某,自己则紧跟其后。张某发现两人出来后,即对吴某假意用力一推,吴某即将现金袋脱手甩出,张某一把捡走后快速逃离。吴某因此推力脚步一滑,摔倒在路沿造成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一时不能起身。王某赶忙询问吴某情况,吴某谎称遭到抢劫,并谎称自己完全无法行动,要求王某不要追赶,先将自己送往医院。后张、吴二人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对战双方】
| 控方 | 辩方 | ||
观点 |
吴某与张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
吴某与张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的共犯 | ||
队员 | 鲤城区人民检察院代表队 (吴蔚、张仲馨、吴汉权) | 福建泉中律师所代表队 (张琼云、苏鹏、张倩雯) | ||
[大赛实况播出时间]
》》泉州广播电视台一套:
11月14日(星期六)14:20播放上集
11月15日(星期日)14:20播放下集
》》 泉州广播电视台三套:
11月15日(星期日)22:15播放全集
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