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推动流通业创新提升 实体店数字化改造获支持

21.03.2016  10:53
  

  泉州市出台实施方案,推动流通业创新提升——

  实体店数字化改造获支持 加快建设网商网批大平台

  记者从泉州市商务局获悉,泉州市日前下发《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力争到2020年,全市基本形成规则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监管有力、畅通高效的内贸流通体系和比较完善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将内贸流通打造成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优化资源配置的新动力和推动创新创业的新平台。

  □本报记者 刘文艳 通讯员 林文荣

  根据《通知》,泉州市将创新流通发展平台,加快建设泉州网商(虚拟)产业园,重点发展集“泉州购”、“泉商汇”、“泉智汇”和“泉州仓”四位一体,真正具有交易、结算、DRP管理功能和金融、信用、物流、客服等衍生服务的网商、网批大平台;组建泉州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平台,协调、整合各类资源和力量,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融资、信息、培训、数据等公益性服务,促进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加快发展;继续深化“万家企业手拉手”行动,引导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龙头企业与中小企业、电商企业与实体企业协同协作发展,完善专业市场体系。

  此外,实施方案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自身投资新建或以参股、回购等方式建设改造具有公益性功能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新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城乡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鼓励连锁经营企业到乡镇建设、改造商贸中心。同时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新建一批冷链物流设施,加快完善县乡村物流体系。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10%的政策,优先保障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设施用地需求。

  推动生活服务业在线化

  为了推进零售业、批发业的改革和升级,《通知》一方面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实体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开展全渠道营销;鼓励中小实体店,特别是连锁便利店,发挥靠近消费者优势,完善便利服务体系,增加快餐、缴费、网订店取、社区配送等附加便民服务功能。

  另一方面,推动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现有基础扎实、发展前景较好,能有效拉动产业发展、改善民生的商品交易市场开展改造提升,对其O2O改造、统一结算平台等重大改造项目投入予以支持;支持大型专业市场、批发市场积极拓展大宗商品交易功能。

  针对生活服务业便利化,将大力推动旅游、住宿、餐饮、健康、教育培训等生活服务业在线化,促进线上交易和线下服务相结合;支持餐饮企业建设“中央厨房”,推广餐饮集中配送和订制服务,合理布局“早餐工程”网点,鼓励便利店参与“早餐工程”的经营。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汇聚线下实体的闲置资源,发展民宿、代购、合乘出行等合作消费服务。整合现有虚拟展会资源,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展览业态。

  此外,《通知》降低了流通企业的准入门槛。凡是外地市允许的做法,除国家明确规定外,原则上泉州市也一律允许。只要是省内注册的拍卖企业,在泉州市均可开展业务,无需另设分支机构。只要是合法屠宰的生猪等畜禽,全市均可销售。允许具有24小时服务能力、门店较多的连锁便利店现场经营熟食和设置便民药柜,扩大便民消费。

  支持企业构建商品追溯体系

  以肉品、禽蛋、果蔬、中药材和酒类等产品以及经营以上产品相关的批发市场、物流、超市、连锁专卖店、农贸市场等为重点,《通知》支持企业建立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利用视频监控、二维码、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商务流通领域企业以及种植养殖、加工生产等企业的销售流通环节、各关键点进行信息收集记录,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查、责任可究”的信息链条。主动融入全省12312市场秩序(追溯)监管平台,加大商品追溯信息在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发展、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应用力度,提升追溯体系综合服务功能。

  针对网络领域的市场监管也将进一步加强。此外,将建立健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服务体系,实行全申报管理,建立责任追溯体系和先行赔付制度,明确电商经营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商品管理。

【编辑:林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