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展出租车专项执法行动

22.12.2014  14:36

  东南网12月20日讯(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  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结合泉州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再次部署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执法行动,对市区范围内的出租车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在18日开展的执法统一行动中,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组织4个巡查组、17个暗查小组开展明查、暗查执法活动,并针对夜间出租汽车议价不打表和“黑车”非法经营高发时段,在中心市区组织夜间18:00至22:00出租汽车违法和“黑车”非法经营暗查执法统一行动。当晚执法行动,共检查出租汽车437辆,查处拒载、议价不打表等严重违法经营出租车8辆,非法营运“黑车”1辆。

  18日上午,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鲤城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鲤城区浮桥街道发现一部假冒出租车。执法人员立即与泉州鲤城交巡警大队民警联合出动,在泉州浮桥兴贤路查获闽CT0420出租车,经执法人员调查,该车为套牌出租车。

  据介绍,套牌出租车外观与真正的出租车一模一样,车上假冒的牌照、计价器、监督卡等设施一应俱全,又被俗称为“克隆”出租车,具有欺骗性高、危害大的特点,乘客很难辨别。“克隆”出租车不但属于非法营运“黑车”,而且非法造假套用牌照,在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和出租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已没有该车牌的车辆档案,如出现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将造成难以追责,还容易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其运行不仅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今年以来,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已经查获14部“克隆”出租车。

  即日起至春运期间,泉州交通部门将严厉整治交通运输非法经营行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被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理。其中,拒载、议价不打表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将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同所属公司挂钩管理人员一起带车参加离岗学习三天;非法营运的“黑车”将被处20000元罚款。

  对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洁的,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现场整改的,暂留车辆营运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和服务监督卡,通知所属企业负责落实整改并经验收合格,由企业管理人员带整改报告到违法行为处理中心领回证件;发现进入中心市区的客车车容车貌不整的,暂留车辆营运证,通知相关客运站暂停发班,并通知车属企业落实整改,完成整改后由企业管理人员带整改报告到违法行为处理中心领回证件、恢复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