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10.08.2017  19:25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然而有些人千方百计玩“躲猫猫”来逃避债务。8月3日,泉州市鲤城区法院再次出击,奔赴市区13个地方,与花样百出的“老赖”过招。

  听闻要强制执行

  主动打电话求和解

  “李法官,您不用过来啦,他们主动打电话来说要和解了。”当天上午9时20分许,申请执行人李某虹高兴地打来了电话。

  原来,2014年4月,许某杰以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向李某虹借款50万元,郭某为许某杰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期限届满后,李某虹多次催促,许某杰仍未偿还借款。后李某虹将许某杰、郭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许某杰偿还借款50万元,郭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许某杰、郭某二人至今未履行。

  “你再不还钱,法院现在要过去强制执行了!”当天,李某虹打电话告诉郭某。知道法院执行人员即将“光临”,思考片刻,郭某主动打电话给李某虹求和解。

据承办法官李连泉介绍,目前李某虹与许某杰、郭某已在案外协商解决。

  欠钱20万未偿还

  一年仅还22000元

  “我们发现黄某南现在在鲤城区某街道某号4幢,你们快过来!”9时40分许,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彬告诉承办法官蔡扬华。

  接到电话后,执行人员立刻驱车赶往李某彬所说的地点。然而,因无从得知被执行人黄某南具体在哪个单元,一整幢楼50多个单位让执行人员犯了难。无奈,蔡扬华只好拨通黄某南的电话。

  “法官,我们自己周日再约李某彬协商一下吧。”电话里,黄某南不愿说自己所在的地方,并请求与申请执行人约时间协商。蔡扬华介绍,黄某南与丈夫郑某向李某彬借款20万元一直未偿还,案件于去年8月进入执行阶段。因郑某夫妇一直未履行,今年1月22日,郑某被依法强制拘留,后其偿还了2万元。为促进案件更好地解决,该院经申请执行人同意释放了郑某。此后,郑某一拖再拖,陆续支付了2000元,连执行费用都不足以支付。

  “如果这次再协商不成,我们将对他们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蔡扬华告诉记者。

  被法院限制出境

  变更法定代表人

  10时35分许,执行人员来到泉州某工艺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杨某家中。此时,杨某还在睡梦中。醒来的杨某看到执行人员,十分诧异。

  原来,申请执行人泉州某礼品公司与被执行人泉州某工艺品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2014年底判决该工艺品公司腾空房屋并支付租金。案件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限制工艺品公司的前法定代表人许某(香港居民)出境。后许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将该工艺品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其亲属杨某。

  “你现在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面对杨某的疑惑,承办法官庄俊泓耐心地对其释法说理。最终,杨某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先行支付了40万元,双方约定剩余50万元由前法定代表人许某与申请执行人另行协商。

  记者了解到,当天的执行行动中,该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3人,最终促成案件执行和解3件,当场履行50万元。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林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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