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鲤城区三举措加强非法疫苗流通环节整治

30.03.2016  13:46

        一是督促辖区企业立即开展自查,要求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应在3月24日前主动报案。二是对辖区内仅有的2家疫苗批发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两家企业均能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储存、运输管理符合冷链要求。三是对辖区各类医院、卫生服务中心等疫苗接种单位进行排查,未发现采购使用非法疫苗问题发生。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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