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重申律师出庭须着律师袍

08.07.2016  19:44

      律师身着长袍,侃侃而谈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权益的港剧场景,即日起也将在泉州市、县两级法院成为常态。日前,泉州市中院、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律协联合出台《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出庭着装的意见(试行)》,对律师出庭着装规范进行重申,要求律师担任辩护人、代理人参加法庭审理应着律师袍,实习律师参加法庭审理应着正装。同时对应要求法官在开庭审判案件时应着法官袍,体现了两者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平等互尊。此外,意见规定法官、律师参加案件调解,或夏季作息时间开庭场合确实不具备穿着出庭服装条件的,可以不穿着出庭服装,但法官应着法官袍以外的审判制服,律师应着正装。避免因冷气不足、换装不便等客观条件限制,仍要求法官、律师穿着出庭服装反而影响庭审活动。

      泉州市中院对律师统一出庭着装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要求市、县两级法院应为律师设置专门更衣室或提供适合更衣的场所,为律师换装提供方便。

      律师统一出庭着装,是遵守司法礼仪、提升律师形象的要求,将起到严肃法庭纪律、维护法治尊严、彰显司法文明的作用。对此,不少律师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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