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积极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态度,认真排查每一处隐患……
——泉州市积极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侧记
(一)
近段时间来,全国相继发生多起安全事故,教训极其惨痛。泉州市高度重视,市委郑新聪书记在市安办有关会议精神报告上批示:“相关工作按国务院和省市近期的部署先做,同时,请结合省安全巡查发现的问题,抓紧准备。近期常委会专门听取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的汇报,研究相关精神的贯彻,尤其是新精神、新要求要特别强调落实。”
12月7日,郑新聪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在听取泉州市安监局汇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并就下阶段工作提出建议后市委书记郑新聪指出,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福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点也不能打折、一刻也不能松懈。要牢固树立万无一失的责任意识、一失万无的忧患意识,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做到行动坚决;要进一步严明制度、严谨标准、严格监管、严厉问责,什么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彻底堵塞各类安全生产漏洞,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牢牢守住每道防线、每个关口,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月8日,泉州市政府康涛市长率领市住建、市政、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在市区开展“四不两直” 安全生产检查,并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部署下阶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康涛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树立“重大安全隐患没有整改,视同已经发生事故” 理念,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强化“挂图作战”,做到隐患和问题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各类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对此,泉州市安办主任、市安监局局长刘烨明感慨而言,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我们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动力。市安办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态度,认真排查每一处隐患……
市安办立即以泉安办〔2016〕79号文件形式印发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并要求每个县(市、区)要组织抽查2起近年来组织调查的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责任追究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安办。各县(市、区)也立即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各乡镇(街道)、县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求及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整改问题和隐患,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
“泉州洛江沈海K2227处洛阳江桥下违章搭盖占用,虽已向属地政府发出整改函3份,但均未能得到有效落实”、“石狮佳龙石化纺纤有限公司PTA仓库未进行消防验收” 、“宝达鞋业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整改销案”……
这些安全隐患,来自于前不久省安办巡查、检查泉州市安全生产工作时,发现并列入的《泉州市安全隐患和问题清单》中。
上述安全隐患,市委郑新聪书记高度重视,遵照郑新聪指示要求,泉州市安办将其分解给各有关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求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深刻分析,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抓紧专题研究,逐项分解,督促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及时组织整改落实。
“因时间不长,目前,上述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正在有序落实组织整改中。我们要求对方要及时报送整改进展情况,直至隐患和问题整改完成。”泉州市安办有关同志介绍说。
11月30日,泉州市安委会结合该市实际,制定下发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泉安委〔2016〕35号),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迅速将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传达到辖区所有企业,动员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10月份至11月份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大检查的成果。同时决定在前一阶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基础上,从现在起到年底,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根据部署,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紧盯电厂工程、水电工程、矿山建设、超高建筑、轨道交通等建设项目,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冶金煤气、粉尘作业、供电供气、水上交通(海上非法摆渡载客)、学生安全(校外出行)、“三合一”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
该《通知》特别提及创新检查方式,要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通过实行联合执法、案件移送、公布典型案例和“黑名单”、集中曝光警示、落实“一案双查”等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特别要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三)
刘烨明介绍道,我市还根据海上非法摆渡载客问题突出、学生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多发实际,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突出水上交通(海上非法摆渡载客)、学生安全(校外交通出行)等重点,要求19个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分管副职)、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各有关企业,对大检查排查出来的各类隐患,要及时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录入上报,按期整改,确保形成闭环。
同时,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严把复产复工煤矿验收关。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厉追究法律责任。
明确大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凡是发生建筑施工亡人事故,市安委会都将严格进行挂牌督办,从严处罚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依规严肃追究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为确保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迅速传达到企业一线,市安办于12月1日上午下发紧急通知,督促各级各部门将中央和省、市领导的重要讲话、批示指示、大检查方案传达到所辖范围内所有的企业及相关单位,并于12月1日中午前将具体落实情况报至市政府安办,确保省领导的批示、讲话精神和大检查要求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一线;此外,市安委会还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泉安委〔2016〕36号),并于12月2日召集督查组人员召开培训会,从12月5日起组织7个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督查中随机抽查1个乡镇(街道)、1个重点行业主管部门、1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1个在建工程、1所学校、1个整改项目,有效确保大检查工作有效落实到位,目前,泉州市的安全大检查工作督查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 中国安全生产报记者 张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