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物价局2015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5.01.2016  10:40

        2015年以来,市物价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服务群众、关注民生为主线,深入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理,促进依法行政,提高执法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积极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活动

      以《价格法》实施十七周年为契机,积极开展价格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分发宣传材料。在中心市区的人流较集中的地方分发《价格法》和《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暂行办法》、价格调节基金宣传册等宣传资料,并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二是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泉州的主流媒体《泉州晚报》报道宣传价格工作成效及今后的价格工作思路,扩大价格宣传范围。三是发送宣传短信。通过移动短信平台,向市领导、市直部门领导、县市区领导、物价局长和民评代表、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等发送宣传价格短信。四是印发购物袋宣传品。在人流集中的商场、汽车站等地方,分发购物袋宣传品,向群众宣传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五是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在泉州价格信息网上设立宣传专栏,宣传有关价格法律、规章、政策,接受网民的建议、咨询和投诉、举报。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价、依法行政

    (一)依法治价获得好评。2014年7月份以来,部分黄金珠宝首饰直销商租用临时场所,在个别媒体上对价格方面夸大宣传。市物价局接到反映后,及时约谈了直销商,并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对标价情况和销售行为进行调查,同时要求刊登广告的媒体部门对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解的宣传用语立即改正,大力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今年1月8日下午,泉州某珠宝协会在泉州市诚信促进会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专程给泉州市物价局送来一面题为“依法治价维护公平,情系百姓促进和谐”的锦旗和一封措辞真诚、热情洋溢的感谢信,感谢我局依法治价和执法为民的工作作风。

    (二)深化价格改革。一是放开市场竞争充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部署,放开大部分药品价格和部分中介服务收费,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下放林业中介服务收费、民办高中收费等管理权限。二是推进资源型产品价格改革。全面实行居民用水、用电阶梯计价方式,召开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待市政府审批后实施。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转型升级,促进节能减排。三是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公立医院价格改革,在全省率先对所有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价率销售,全面完成我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任务。四是积极开展清费减负。对2015年4月28日之前的收费项目、依据、标准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并通过门户网站《泉州市价格信息网》对外公布《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政策清单》和《收费单位清单》等三清单。各级价格部门积极落实各项减负政策,实施收费报告制度及《收费许可证》换发、变更、注消手续,督促相关收费单位执行各项取消、免征、减征、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全年预计可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4.8亿元。继续培育“阳光价费”示范单位,推荐14家省级“阳光价费”公示示范单位。对涉企行政事业单位和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收费政策督查。

    (三)强化依法行政。一是开展涉企收费、涉农收费、教育收费、进出口环节收费、银行业收费、停车服务收费、医药价格、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明码标价等专项检查。组织人员对全市主要超市、旅游景点等进行节日市场价格巡查;向有关行业协会,宣传价格法规政策,促进行业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及人民群众合法价格权益。二是创新日常价格监管方式。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手段,开展网格化价格监管工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企业加强价格自律。三是抓好价格举报处理工作。建设完善国家、省、市、县四级联网的12358价格举报信息系统,不断提高价格举报工作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快速处置各类价格举报案件,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价格权益。四是改善旅游价格环境。严格按程序组织召开整合清源山门票价格听证会,进一步优化门票整合方案。

泉州市物价局

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
  6日,中国(福建)—东盟经贸合作论坛在榕举办。政府
福山郊野公园入选绿色低碳典型案例
  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