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列出工作重点

21.09.2014  15:32

  记者日前从泉州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该市教育行政部门多措并举,把国家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幼儿园收费、教辅材料散滥等社会高度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乱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的发生。 

   严禁向学生收取热水费印刷费

  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认真开展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严禁学校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严禁学校收取或代承包公司向学生收取“热水费”、“开水费”、“洗衣费”、“印刷费”等费用。同时,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要严格执行。

  中小学按照规定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要坚持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原则,坚持非营利原则,严禁将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

   禁止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

  规范义务教育入学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禁止举办与入学挂钩的培训班。坚决制止“奥数”等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学校录取相挂钩的行为。

   禁止幼儿园以特色教育为名收费

  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禁止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认真贯彻落实一个学科配备一套教辅材料和自愿购买原则,做好无偿代购服务。禁止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向学校摊派教辅材料。禁止学校和教师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到指定书店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严禁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任何教辅材料,学校不得在为自愿订购教辅材料的学生提供统一代购服务过程中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