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
22.01.2016 10:02
本文来源: 法制办
2015年来,我局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按照上级有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在现有法律、法规、规章框架下,积极稳妥地推进民政依法行政,努力提高行政权力的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全市民政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在促进海西建设中实现民政事业新的发展,为构建和谐泉州、推动泉州实现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执法机制 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确立了局长为我局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对我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相关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具体抓好依法行政工作,加强协调、督促和指导,并落实了局办公室的一名同志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施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形成了自上而下、整体联动、全面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动和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为建设一支廉洁高效、业务精通,能打硬仗的依法行政队伍,我局积极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教育培训活动。根据各阶段的中心工作,不定期开展民政法制培训,同时邀请教授专家学者作《行政许可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公墓管理暂行办法》、《社团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民政法律法规辅导讲座。通过采取专家辅导与自学相结合、自主宣传与媒体宣传相结合,开展普法教育与加强民政执法相结合等培训形式,多层次开展普法宣传和民政法规教育,增强了民政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全市所有婚姻收养登记窗口的工作人员均做到持证上岗,依法行政。积极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民政部和省民政厅举办的各类执法工作培训。认真做好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和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群众对民政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帮助各类民政管理和服务对象学习了解相关法规政策,增强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 三、认真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办法,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按时按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监督管理。泉州民政网站按要求不断充实具体内容,使民政部门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得到确实保障。 四、扎实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文件精神,我局对民政现行有效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重新梳理,梳理结果为行政执法主体3个、行政执法主体执行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共59部,行政执法职权96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9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强制2项、行政给付13项、行政监督检查12项、其他行政执法行为14项)。经泉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审核和报备。并在泉州市民政网(www.qzmz.gov.cn)上开辟专栏公布自由裁量权文件汇编,利于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对我局行政执法的监督,使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作,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五、认真履行职责,竭诚为民服务 (一)城乡低保管理规范。以建设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为目标,加强创新管理,不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和操作、管理、监督、考评等环节,认真抓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安居房建设等工作,逐步推进社会救助家庭收入认定工作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努力提高我市城乡低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更好地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优抚政策认真落实。认真督促落实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和城乡同一标准制度,全市各类抚恤标准补助均超过省定标准。按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采取纳入城乡低保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挂钩帮扶、临时困难补助等多种措施,积极解决优抚对象实际困难。积极开展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调查认定工作,及时兑现其老年生活补助。认真落实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待遇,及时下拨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金,把带病回乡人员和参战退役人员纳入了医疗补助范围,组织全市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健康体检,有效缓解了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困难问题。 (三)积极开展婚姻收养登记文明窗口建设活动。加强婚姻收养登记窗口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通过组织学习和参加培训,加强工作人员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了窗口人员的业务素质,严格依法办事。 (四)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审查新成立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申请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材料,符合登记条件的依法及时给予登记发证。依法开展民间组织年检,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服务和收费行为,解决行业协会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问题,促进行业协会健康有序发展。 六、存在的问题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工作人员对普法依法治理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摆正民政工作和普法工作的关系,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不高、自觉性不够强,不同程度的存在形式上的东西多、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少等现象。 (二)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还有待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学法用法、法律培训虽然年年搞,但由于重视的程度不够,有时流于形式,效果不太理想,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水平、法律素质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比较,还存在差距。 七、2016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依法治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按照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贯彻执行民政法律法规和其它相关法律,全面推进依法治局。 二是加强民政普法工作。把近年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颁布的民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普及,作为依法治局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教育学习,加强培训。同时,面向社会,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形成知法、守法、依法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局奠定基础。 三是加强民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行政依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要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四是狠抓各项民政法律法规的落实。从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衡量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民政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全面推进民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坚持依法行政与转变职能、转变工作方式相结合,与建立和完善民政工作的运行机制相结合,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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