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形成专门家事审判体系

09.06.2015  12:43

随着5月28日鲤城家事审判庭的揭牌,泉州市12个县(区、市)法院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成立家事审判庭。这是今年泉州市妇联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家庭建设年的要求推出的一项重要举措。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妇联于3月5日挂牌成立家事审判庭,聘任14名家事纠纷特邀调解员和15名家事调查员,随后在海峡都市报设立金牌调解员专栏,不定期地针对读者提出的家事纠纷进行调解,至此,以家事审判庭为主和金牌调解员为辅的家事审判体系已建立。

一、成立专业机构,统一操作规程。各县(区、市)均成立家事审判庭、家事调解室等专门审判机构,制定《家事审判工作流程》、《家事审判合议庭工作规范指引》、《家事纠纷诉讼指引》等规范性文件,明确家事审判庭的工作职责、立案范围、审理流程,提升家事案件的专业化审理水平,把家事法庭打造成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平台。

二、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协调解决机制。制定《关于家事纠纷诉调衔接工作的若干意见》,整合妇联、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社工等机构的资源,广泛开展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司法确认等家事纠纷诉调对接活动,发挥各自优势,构建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的多元化平台。

三、完善家事案件证据收集保障制度。一方面,在受理涉及财产分割的家事案件中,引入家事案件财产诚信申报制度,通过向当事人送达《家事案件财产申报表》,引导当事人如实申报家庭财产;另一方面,重视家事调查员的协助取证功能,根据案件需要,委托专门的家事调查员,通过走访邻居、亲属、社区、工作单位等方式了解当事人的婚姻状况、生活事实及未成年人的扶养状况,向法院出具调查报告,为法院纠纷提供重要参考。

四、创设家事审判柔性审理机制。一是创新庭审方式,改变传统攻防式诉讼模式,秉承“和合”理念,将法律权威的刚性与法官情怀的柔性相结合,引入非对抗性、灵活性的家庭会议式庭审方式;二是充分结合闽南特色的文都底蕴,运用现代司法机制协调家事纠纷,用生动的历史、严谨的机制及接地气的方式,讲好家事法治故事,形成“亲、和、睦、诚”的温情审理方式;三是创新改进法庭布置,设立气氛舒缓、环境清雅、格调清新的家事调解室及创意十足的亲子陪护室、儿童活动区,注重庭室细节修饰和特色点缀,凸显浓厚的家庭氛围。

五、延伸家事审判服务机制。建立家暴档案、探视抚养档案、“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开展心理疏导矫治服务、跟踪回访社会帮扶、未成年人帮教共建、落实犯罪记录封存等人性化延伸服务举措,提供人身保护令,切实保护孤寡老人、残障人士、妇女儿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主动延伸审判服务领域,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