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建立文化市场联动协查机制

17.07.2014  11:24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有效整合办案资源,泉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建立文化市场联动协查机制,对办案机制进行探索和创新。一是成立联动协查行动工作组。着眼一个“”字,实行多层面、全方位、宽领域综合联动执法,成立了娱乐演出、新闻出版(版权)、文物等三个办案协查组,由支队抽调各县(市、区)文化执法大队业务骨干组成各办案协查组。二是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各联动单位相互通报所辖区域相关信息,并实行信息通报反馈责任制,定期互相通报情况。实行双向启动,即联动协查组遇到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调查、委托送达法律文书、协助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等情况向各县(市、区)文化执法大队提出案件协查请求。各县(市、区)文化执法大队在各自辖区内发现重大案件线索也可向协查组报告并请求协查办案。三是完善法律监督举报机制。完善以“12318”举报电话为核心,执法网站、信箱信函、社会义务监督为辅助的“三位一体”的监督举报体系。(稽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