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取得实效
近年来,泉州市局党组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逐步建立了以强化行政权力为核心的实时监控体系,有效防范行使行政权力的廉政风险,取得了初步成效。在2013年全市行业优质服务指数测评中,泉州市局位列第一。
一、突出全员覆盖,力求把风险点找得“准”
泉州市局认真总结2010年以来市、县两级司法局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经验和不足,积极借鉴其他系统的经验做法,下发《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围绕班子成员、科室和干部职工三个层面,按照个人自查、同事互评、部门领导把关、分管领导确认、班子集体审定等方式和步骤,实现了“全员查找”的目标,将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岗位,以及掌握行政审批权、行政许可权、行政处罚权、重大决策权、组织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及内部管理权的部门及相关岗位工作人员作为防控的重点,梳理出廉政风险点369个。特别是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从岗位工作流程、人员素质、制度设置等环节查找工作的风险,排细、排全、排准社区矫正工作的风险点,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填报《廉政风险自查表》自查“风险点”。同时,按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危害程度对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界定,每个类别的行政权力按照廉政风险大小确定高、中、低三个等级,逐一汇总、登记造册,制作了《泉州市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在编在岗人员人手一册。
二、坚持对症下药,力求让防控措施防得“住”
泉州市局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监督渠道,通过设立廉政风险意见信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设网上投诉平台等多种方式,将不同等级风险的评估结果,按照规定的时间、形式、地点向群众公开,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定期汇总分析信访举报、效能投诉的相关情况,查找不足,限期整改。针对近年来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廉政风险逐步增多的实际情况,泉州市局重点加强了社区矫正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覆盖全市各社区的社会服务管理创新平台,基层司法所对社区矫正人员每月考核、每季评议、实施奖惩均通过“法务网格工程”进行,以便对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发生违法违纪问题的风险隐患进行识别、预测和评估。对于出现个别社区矫正审前评估“打招呼”的,泉州市局党组规定,一律由组织出面应对,及时为工作人员减压,预防廉政风险。建立回访制度和纠错机制,联合检察机关对社区矫正人员的计分考核季度评议的质量进行定期检查,通过回访办理案件的检察院、法院以及矫正人员,了解、调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违法现象,严查弄虚作假问题,严格问责追责。
三、有效建章立制,确保防控制度行得“通”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强化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加强日常廉政风险管理、制度防控,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亲自抓,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网络,有力推动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落实。二是完善防控制度。对已有的制度,按照廉政风险防控要求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把廉政风险定位到岗、防控制度建立到岗、廉政责任落实到人。先后出台了《泉州市司法局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泉州市司法局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检查办法(试行)》、《泉州市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制度》、《司法所执法执勤用车管理规定》。重新修订完善《市纪委派驻市司法局纪检组工作职责》、《市监察室派驻市司法局监察室工作职责》、《泉州市司法局纪检监察请示报告制度》、《泉州市司法局纪检监察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三是规范权力行使。制定8幅司法局所属的权力运行图,内容涵盖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权力运行过程,所有行政权力的运行都严格按照流程图规定的程序运作,并在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