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组合拳 回应新期盼——泉州市司法局多措并举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27.11.2015  17:05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全国、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泉州市司法局立足本职、综合施策,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着力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凝聚思想共识。 提请泉州市委政法牵头召开泉州律师事业发展史上首次由公、检、法、司联合召开的全市律师工作会议,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昆贞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我市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取得的成绩,明确要求全市政法机关继续强化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市公、检、法、司主要负责人分别结合部门实际,对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提出明确要求。通过会议,广泛凝聚了全市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对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共识,为律师事业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联合出台文件,细化保障措施。 结合实际,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集意见的基础上,分别与市公、检、法部门联合出台若干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优化律师执业环境的细化措施,确保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地生根。近日,分别与泉州市中院联合出台《关于依法规范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资格审查的若干意见(试行)》,依法清理各类不合资质的“代理人”,为律师依法执业创造良好环境;与泉州市中院、泉州市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律师在代理申诉时享有阅卷和收集证据等权利和相关便利;与泉州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意见(试行)》,细化律师的知情权、会见权,并对律师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调取车辆管理信息、查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案件材料及律师执业权利救济等作出规定。

三是健全联动机制,解决具体问题。 通过定期与公检法机关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交流各方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解决了一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方面的具体问题:在解决“会见难”问题方面,泉州市公安局先后两次专门就保障律师会见权下发文件,有效改善部分看守所“会见难”问题;泉州市检察院进一步加强会见许可工作,完善刑事案件移送情况告知、查询工作;在解决“立案难”问题方面,与泉州市中院协商解决了律师阅卷和复印卷宗难、立案标准不一等问题。此外,有条件的法院还陆续设立律师阅卷室、休息室、更衣室、停车场,开辟律师到法院办案免检通道,为律师执业提供便利。

四是加强协作交流,促进良性互动。 联合泉州市律师协会,加强与公检法等机关的协作交流,通过业务研讨、座谈交流、辩论赛等形式,增强职业认同、增进职业互信、促进良性互动。配合泉州市中院推进诉讼材料电子化建设和“跨域·连锁·直通”式诉讼服务平台建设,方便律师参与诉讼、减轻讼累;与泉州市检察院共同举办两届律师公诉人电视论辩赛,促进双方业务素能提高;组织全市律师积极参与并向泉州市检察院、泉州市检察官协会举办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理论研讨会投稿,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