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印发2015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

07.08.2015  13:08

  日前,泉州市粮食局、泉州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泉州市分行联合印发《2015年度泉州市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实施意见》。明确今年我市籼稻谷最低收购价格和直接补贴标准延续2014年度政策不变,即:2015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35元(三等),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50公斤138元(三等);订单粮食直接补贴不分早、晚稻,每50公斤为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