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优待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常态化

18.09.2015  09:16

      今年以来,泉州市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优待老年人,将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事务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同时建立和完善各项便老助老措施,如服务窗口配备老花镜,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简化为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程序等;对行动不便、患病残疾的老年人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变“开门等援”为“上门助援”。同时将高龄、空巢、失独、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作为重点援助对象,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现场法律咨询等活动,解答老年人关心的老年婚姻、遗产继承、赡养纠纷、分家析产、拆迁安置及遗嘱效力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消除老年人心中的疑惑。1-8月,全市老年受援人达76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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