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泉州将联合在安溪共建经济合作区 享受国家支持革命老区的政策

14.11.2015  09:55

  厦门泉州将联合在安溪共建经济合作区,该合作区将享受国家支持革命老区的政策。昨日记者从福建省政府获悉,福建省政府日前已正式批复了厦门泉州加强区域协作共建经济合作区。合作区位于泉州市安溪县官桥镇,规划控制面积总计约13平方公里,其中思明园4.5平方公里、湖里园8.5平方公里,合作期限30年。

  根据批复,合作区建设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合作区开发建设的项目用地可一次性规划,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分期分批报批;对列入省重点项目、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由省里统筹。

  省政府规定,合作区享受国家支持革命老区的政策,享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山海协作的八条意见》《关于促进工业园区提升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关于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工业园区)创新提升八条措施的通知》等相关扶持政策;省委、省政府给予泉州市、安溪县的各项发展扶持政策适用于合作区。

  合作区自产生财政收入之日起五年内,设区的市级(含市辖区)从合作区通过年终结算分回的收入以及分给其他市、县(区)的收入,涉及省级20%体制分成部分全额返还,用于园区滚动发展;源自合作区的税收收入和实现的非税收入市县留成部分,从第一家入驻企业纳税之日起五年内全部留存合作区。

  对合作区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数据由两市按5∶5的比例分享。省内开展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评价及领导干部绩效考核时,允许两市将源自合作区的相关指标各按100%予以考核评价。

  合作区由合作双方共同设立管委会,负责合作区规划建设、开发运营和招商引资工作,泉州市将进一步简政放权,赋予合作区管委会更多经济审批管理权限。合作区需要省级审批的项目,省直有关部门优先办理审批核准备案手续;支持合作区内的重大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合作区入驻企业和项目,同等享受省级财政各项工商发展扶持资金支持。

  同时,支持各类银行业机构加大对合作区内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厦门银行、厦门国际银行等厦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合作区内设点,支持合作区内现有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升格,按有关规定,支持适时在合作区内单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

  (记者林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