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客运企业接受质量信誉考核 8家获评优良
新华网福州9月3日(记者 王雄 通讯员 庄爱萍 林泳坤)3日,泉州市交通委对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结果进行了通报,在50家接受考核的企业中,获评AAA级的有8家,AA级的有39家,A级的有2家,B级的有1家。
根据考核方案,AAA级、AA级、A级和B级分别表示道路客运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优良、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今年以来,泉州各县级运管所分别组织考核组,针对2013年度本辖区道路客运企业在运输安全、经营行为、服务质量、社会责任、企业管理等有关指标上的表现,开展考核评估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送泉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由泉州市交通委、道路运输管理处工作人员组成的考核组进行复评,最终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计分制, 考核项目总分值为1000分,加分为120分。其中,运输安全指标为430分,占考核项目总分值近一半的比例。”泉州市交通委有关人士介绍,评定为优良(AAA 级)企业总得分必须在850分以上,且满足考核期内没有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运输责任事故,没有发生一次较大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等条件。
据悉,考核结果将作为企业申请新增客运班线经营权的重要依据。根据考核方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许可审查研究时,如果有两家以上道路客运企业对同一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提出申请,且都符合许可条件,则会将经营权许可给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等级高的企业。如果上一年度客运质量信誉等级相同的,则逐年比较上一年度之前的企业客运质量信誉等级,择优许可。
记者了解到,考核工作对安全责任事故、交通违章等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对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运输责任事故,或经公安交警等部门通报发生超员50%以上,或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运输违法经营和违法驾驶行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立即收回客运班线经营权,并按有关规定对驾驶员进行处理。
此外,道路客运企业上一年度质量信誉等级为不合格(B 级)或上两年连续为基本合格(A 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责令其整改,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班。整改期间,不再予以新增道路客运班线经营权。整改结束后,泉州市道管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报上级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复核。整改不合格且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原许可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吊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