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多家银行开始落实“认贷不认房”政策

11.10.2014  10:58

  泉州部分银行确认执行房贷新政 具体细则待确定

  东南网10月1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见习记者 谢洛静)9月30日,央行、银监会发布房贷新政,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执行首套房贷款的优惠政策。

  目前,泉州建行、工行已确认将执行新政。昨日,建行泉州分行相关人士向海都记者表示,目前具体细则正在商讨,预计下周将会公布。

  建行前晚在官网称,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具体根据借款人购房情况及其信用记录、还款能力等因素区别确定。建行还表示,对无个人房贷记录或者已结清房贷,名下无住房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房贷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可参照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具体操作由各地分行掌握。

  昨日建设银行泉州分行内部人士透露,省分行已下达了相关通知,“政策从总行到省分行,然后才到市二级分行,时间估计得将近一个星期”。他表示,目前内部正在开会讨论具体细则,预估下周将会公布。“具体会不会跟总行的政策全部一致还没法说,一切都在商量阶段。

  据悉,在这之前,招商银行已明确表示于10月8日起“开始执行新政”。但具体房贷细则和首套房利率定价,各地分行还需等待总行指示,并根据借款人资质、信用状况等来确定。

  此外,著名财经微博“@曹山石”称,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也已出台了措施,并已按照新的房贷政策开始执行。对此,工商银行泉州分行有关人士回应称:“关于住房贷款的政策,人民银行、银监会已有明确要求,工行将认真贯彻执行。”对于更多细则,工行方面并未予以公布。而农业银行总行客服人员则表示具体的文件仍未发布,暂时不便说明情况。记者从农行丰泽区一家支行了解到,该行尚未收到新的房贷政策通知,执行标准仍依照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