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生组长赴泉州、南平检查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08.11.2016  17:33

10月25日至28日,驻省民宗厅纪检组组长黄建生率领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检查账本、实地察看、入户调查等方式,对泉州市、南平市有关县(市)2014年、2015年少数民族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扶贫政策举措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助推少数民族村精准扶贫工作。检查组认真学习省纪委《关于2015—2020年度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助推精准扶贫工作意见》,重点抽查民宗部门、贫困民族乡村是否建立了精准识别机制,特别是查看扶贫政策落实及建档立卡情况;是否实施了精准帮扶办法和举措;是否做到资金安全高效使用;项目实施落实情况等。共检查泉州市永春县、德化县以及南平市顺昌县、邵武市、光泽县五个县的11个村24个项目,涉及省民宗厅下拨2014、2015年度资金359万元。通过监督检查,列出少数民族资金对精准扶贫的成效不够明显、对贫困户没有重点倾斜平均分配、个别地方专项资金拨付不够及时到位、个别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部分受补助单位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项目资金使用用途改变等“问题清单”6个,提出整改建议7条,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