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单位GDP能耗去年比降4.78% 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13.03.2016 11:36
本文来源: 福建之窗
本报讯 (记者吴宗宝)日前,省节能考核组来泉州市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并听取节能工作汇报。据悉,2015年泉州市规模工业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2.9%,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4.78%,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过去一年,我市在节能重点工程、重点用能单位及工业领域管理、建筑节能、交通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开展一系列节能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间,我市从燃煤锅炉提升入手,全年累计淘汰燃煤锅炉943.56蒸吨,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推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落实示范项目55个,示范面积约426万平方米;推进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和出租车汽车应用天然气汽车,全年更新或新增32部天然气客运班车,更新或新增248部新能源公交车,更新或新增532辆环保双燃料出租车。
在节能技术推广方面,我市组织实施17项市级节能技术科技项目,下达科技资金229万元,完成679台在用工业锅炉的能效测试工作,并制定节能产业发展路线图。下一阶段,我市将继续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监测和能源审计,挖掘企业节能潜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做好德化陶瓷产业园区、泉港石化园区等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单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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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2016 1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