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11月泉州公积金发贷32.75亿元 购房超百万平方米

02.12.2014  10:42

  本报讯(记者 王朝晖)记者昨天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今年1—11月,泉州市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75亿元,支持购房建筑面积101.18万平方米。泉州市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位居全省首位,占全市20多家商业银行新增住房按揭贷款106.81亿元的30.66%。住房公积金为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为支持职工购建房,落实省市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政策,该中心提高了各类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最高提取额度和新增物业费、房租、电梯等方面的提取,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最高可提取到千位数,保留账户余额的百位数,有效增强购房职工的支付能力,促进住房消费。同时努力增加公积金贷款投放规模,将今年第四季度公积金贷款发放计划提高到11亿元,比原计划增加83.3%,进一步加大对合理住房融资需求的支持力度,目前,全市已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32.7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9.17%。

  今年以来,该中心还加大了住房公积金归集力度。通过持续扩面“开源”和加强对欠缴公积金单位的催缴,进一步提高月归集金额,1—11月全市共归集资金44.86亿元,比增10.82%;新增归集单位1711户、新增归集职工84616户,分别增长10.25%和20.1%,完成年度计划的105.77%。为了应对资金流动性问题,该中心充分发挥会计集中核算功能,针对各县(市、区)之间的资金不平衡问题,及时启动内部调剂机制,科学调剂资金盈缺,满足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资金需求,今年前10个月共调剂资金25笔4.85亿元。

  从当前全省情况来看,泉州市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均最为宽松。泉州市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购买住房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且职工、配偶及直系血亲均可提取用于购房或还贷,而许多地市仍只允许夫妻双方提取。泉州市无论首套还是二套房,双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均为60万元,单职工额度均为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