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远程审结首起刑事案件

25.02.2020  12:41

现在开庭!”2月20日9:30,随着法槌敲击声,一宗一审走私毒品案件在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科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与往常刑事案件庭审不同的是,当天法庭里只有法官、公诉人,却看不到被告人、辩护人的身影。

        原来,该案被告人苏某因取保候审远在河北家中,其委托的两名辩护人则分别位于厦门、石狮,受疫情影响,线下庭审无法如期进行。为维护各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健康安全,确保疫情防控、案件审理两不误,合议庭经过与各诉讼参与人沟通、征求意见,决定采用远程视频系统公开开庭。据悉,这是泉州中院在疫情期间首次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刑事案件。

        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书记员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严格佩戴口罩。被告人、辩护人与法官视频对话,身份验证核对、法庭调查讯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各项环节均在网上顺利完成。

        经过近一小时的审理,这起被告人、辩护人远隔千里、分处三地的案件顺利审结。整个庭审规范严肃、安全高效,达到了预期效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泉州中院大力加强远程视频庭审系统投用。案件庭审排期成功后,系统自动向当事人发送庭审码。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电脑、iPad等电子设备登录网址或下载APP后登录平台,凭庭审码即可登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现网络实时开庭功能。既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又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避免疫情扩散风险,为打赢防疫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林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