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成立全省首家“金融审判庭”

12.10.2015  12:23
  10月9日上午,泉州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推进会暨泉州中院金融审判庭揭牌仪式在泉州中院举行。银监会福建监管局副局长张新潭、省法院民二庭庭长丁仰豪、泉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灿辉、林万明、泉州中院院长欧岩峰、泉州银监局局长汪其臻等领导出席会议并共同为泉州中院“金融审判庭”揭牌。中院各班子成员、全市各基层法院院长及在泉各大金融机构代表等参加活动。

  泉州中院欧岩峰院长指出,2012年底,泉州被国务院批准成为第三个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以来,泉州市金融行业高速发展,金融业呈现出金融机构多元化、金融衍生产品多样化、金融网络产品新型化、金融交易密集化的趋势。金融领域的纠纷也随之出现数量剧增、涉案标的高、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等特点。全市两级法院在加大金融类案件审理力度,保护金融合法债权;妥善审理破产重整案件,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创新金融审判组织,探索推进金融专业化审理;指导规范全市金融审判工作,统一裁判尺度等四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积极发挥金融审判的司法功能,努力提升金融审判工作司法水平。

  欧岩峰院长表示,优化审判组织,改革审判机制,实现集中审判是高效审理金融纠纷的需求、是专业化审理金融纠纷的需求、也是保障泉州“金改区”改革创新的需求。全市法院要充分重视金融审判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既通晓法律,又熟悉基本经济、金融知识,的金融审判专家型法官队伍;要开展金融案件专项清理和专项执行活动,畅通金融案件“快车道”,优先处理金融案件,切实加强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协调配合;要规范金融案件审理,充分重视破产重整案件审理工作;要完善机制,多部门联动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泉州市政府陈灿辉副市长对全市两级法院在优化金融环境和服务发展大局所取得的工作成效表示充分肯定和赞许,并结合全市当前的经济运行态势,就继续做好泉州的金融审判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强调“政、司、银”要积极联动、主动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共同防范金融风险。通过“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等工作机制,形成震慑力,同时保护帮扶企业发展生产。

  会上,泉州银监局局长汪其臻就泉州银行业信贷风险防控情况进行了发言,与会领导对泉州中院设立“金融审判庭”、出台《关于司法应对金融风险的若干意见》等创新机制和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