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院开展向林剑东同志学习活动

30.03.2016  11:15
  日前,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广泛开展向林剑东同志学习活动。

  据了解,林剑东生前为安溪县法院蓬莱人民法庭庭长,今年2月26日上午,他在主持调解一宗民事案件后,欲继续开庭审理其他案件时,突发心肌梗塞,经送医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其生前先后被评为个人三等功、全市法院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决定》指出,林剑东同志是新时期人民法官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优秀代表,他的先进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感和强烈的感染力、震撼力,要求全市法院干警要学习他崇德尚法的司法品格,学习他忠诚履职的公仆情怀,以林剑东同志的崇高精神为动力,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努力营造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林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