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上百家学校食堂签订三方责任书

27.10.2014  10:47

  “幼儿园食堂没有设置单独的餐具清洁消毒间,是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近日,泉州市食药监局鲤城分局在检查中发现,市区一家幼儿园将小朋友的餐用具放在教室里进行清洗消毒,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该幼儿园下发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否则不予换证延期。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供餐3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必须单独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间。

  目前,泉州市中心上百家学校食堂签订了三方责任书,明确学校、幼儿园的主要负责人为其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校食堂餐饮卫生安全管理作为对学校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和重要考核指标纳入教育部门的管理,对食品安全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的学校,教育部门将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