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万达广场金街不少人遛狗不拴绳 吓坏过路人

03.09.2014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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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炎热天气,许多市民在傍晚选择到公园、广场等处纳凉。最近,有市民向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晚上有不少人在泉州万达广场金街遛狗,大部分狗都没拴绳子,到处乱跑,一些怕狗的市民只好躲得远远的。市民表示,一方面养狗须文明,不要在公共场所遛狗;另一方面,有关方面应加强管理。

  现 象:遛狗不拴绳 犬只到处跑

  市民王阿姨反映,入夏以来,每天傍晚她都会带着3岁的孙子到泉州万达广场的湖边纳凉。

  “那些遛狗的人多数不给狗拴链子,狗到处乱跑,冷不丁就蹿到背后,经常吓人一大跳。”王阿姨说,她孙子本来还能在广场上走一小段路,但看到有些大狗比孩子长得还高,看着就害怕。担心狗会伤到孩子,她就不敢再带孩子到广场玩。

  “主人玩自己的,任由狗在广场上乱跑,有些狗见到陌生人就扑上去嗅嗅,确实令人害怕。”市民陈先生说,眼下正是高温天,狗容易暴躁,咬到人就麻烦了。

  连日来,记者多次前往泉州万达广场,发现晚上7点后广场南侧湖边有不少纳凉的市民,各个品种的大狗小狗在人群中穿梭,几乎都没有拴狗链。由于遛狗时间集中,小狗扎堆,时常闹成一团,吓得路人避而远之。

  昨晚8时,记者粗略地数了一下,万达广场金街上有10多条狗,有好几条大狗达半个成年人高。一条大狗不时往游客身上嗅,几个女孩吓得大声惊叫。

  犬只不时往游客身上嗅

  调 查:养狗隐患不少 多人不知禁令

  据了解,2009年我市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出门遛狗时应当携带《犬类免疫证》,城市主要通道、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园等公共场所都禁止携带犬只出入等。但在昨日的走访中,不少市民对市区禁养大型犬的规定置若罔闻。

  记者在万达广场金街询问一位牵着大型犬的市民是否了解中心市区养犬的相关规定时,他不耐烦地表示:“很多人都养,为什么我不能养?

  记者在走访时,一条没拴绳的小狗凑到记者的腿边,记者试图避开,狗的主人笑着说:“别害怕,我家的狗乖得很,不会咬人的。

  “主人认为他们的狗很乖很听话,但谁来保证狗就不惹事呢?”万达公寓的业主张先生说,狗咬人的事件频发。他和家人在万达广场上闲逛时,经常看到一些狗随地大小便,影响了广场的卫生环境。他认为,物业在加强管理的同时,离不开养犬者的积极配合,他们要自觉处理好养宠物带来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天气炎热,宠物随时都有可能发飙。

  “养宠物是个人爱好,但是,宠物的主人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不少市民表示,广场、公园作为公共活动场所,不能将宠物带入影响市民的安全和环境卫生。

  律 师:狗如咬伤人 主人负全责

  “一般情况下,狗咬伤人,狗的主人必须负全部责任。”对于此事,福建华达律师事务所陈小勇律师称,《侵权责任法规》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他表示,饲养大型狗潜在一定的社会危害性,饲养人除了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犬类免疫证》外,还得定期到防疫站打针。

  相关链接

  泉州市早已明令禁止宠物进公共场所

  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明确要求: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必须携带《犬类免疫证》和犬牌,并遵守下列规定:戴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清除犬只排出的粪便和呕吐物;不得伤害他人;携犬乘坐电梯应避让高峰时间,并为犬戴嘴套、笼装、袋装。

  禁止携带犬只出入下列场所及遛犬:城市主要道路;公共交通工具(个人包租的除外);国家机关及学校、儿童活动场所;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会场所(犬类表演和犬类展览场所除外);医院、候车厅、候机室、商店、集贸市场、餐厅、酒楼、公园等公共场所。记者 张晓明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