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油罐车自燃引林火 协调赔偿村民满意

14.04.2016  16:14
  

  东南网4月14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吴恩儿 通讯员 陈凌 林观泉 李忠义)4月10日,南昌华顺物流有限公司领导冒着大雨,专程从江西南昌赶到三明,为交通执法人员送上锦旗,连用3个“没想到”表达内心的感激之情:“没想到这里的交通执法人员这么负责,没想到这么秉公办事,没想到做事这么认真!

  4月6日12时40分,天气干燥,由江西开往福州的油罐车赣AB3926在福银线193K+900M处发生自燃。由于当时风势较大,大火瞬间就将车体吞没,并点燃了周边的植被,过火面积不断扩大。驾驶员拨打了12122高速救援电话求救,省交通执法总队三明高速支队一大队一中队的执法人员火速驱车奔赴现场,同时组织协调消防、高速养护和相关联动单位进行救援。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油罐车以及周边植被的大火被扑灭。

  由于此次事故引燃了高速公路附近村民的经济林,造成不小的财产损失,村民来到中队要求车主赔偿,并请求执法人员主持公道。该中队高度重视,了解当事双方的诉求后,连续数日联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反复到现场实地勘查事故损失,全面梳理村民索赔诉求事宜。历经3天的调查取证和后续的协调工作,最终肇事车辆所属公司与村民之间达成了经济赔偿的谅解协议,整个事件圆满结束。

【编辑:李南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