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油气管道办挂牌督办6处重大隐患
13.02.2015 19:46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闽安委〔2014〕15号)要求,2月12日,省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油气管道办)下发督办函,对厦门、福州、泉州市辖区内的6处石油天然气管道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6处油气管道重大隐患分别是:厦门市湖里区部分民(厂)房占压中国航油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输油管道;高殿社区部分民房与中航油厦门分公司输油管道安全间距不足;福州市闽侯县青口镇红旗村福信橡胶厂厂房直接占压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管道;长乐市市政设施和建筑多处占压中航油长乐机场输油管道;长乐市中心区多处路段建(构)筑物与长乐机场输油管道安全间距不足;泉州南安市水头镇劲达养猪厂厂房直接占压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天然气管道。
省油气管道办要求相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和业主单位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 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抓紧制定科学合理的隐患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资金、进度和预案,加快隐患整改进度,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于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相关设区市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现场验收,达到整改要求的报省油气管道办核销。 二是 按整改计划时间节点安排,及时向省油气管道办报送隐患整改进展情况。 三是 全面检测评估隐患路段管道存在的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道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监管三处)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3.02.2015 1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