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质疑地沟油案顶新董事魏应充为何无罪
涉及顶新集团问题油案件的魏应充等6人全部被判无罪后,台湾媒体随即公开质疑彰化检方办案疏失。
据台湾媒体《联合报》11月28日报道,台湾彰化检方去年侦办顶新劣油案21天侦结起诉,因未在第一时间前往越南搜证,厘清越南大幸福公司的原料油来源有无非健康猪屠体,到顶新制油屏东厂采验原料油时也仅用不够严谨的“快筛法”,两个“要命疏失”导致11月27日在一审“输到脱裤”。
该案检察官解释称,案发第一时间无法取得越南官方协助,或同意派员到越南搜证,直到今年清明节才透过司法互助派员到越南,并透过越南官方人员“间接了解”大幸福公司的营运状况及查访上游家庭熬油业者。
检方另一个败诉关键是彰化检方到顶新制油屏东厂采验原料油的方法是“快筛法”,与主管机关所订的“管柱层析法”不同,被告律师要求重验,重验结果为“合格的油”,推翻了彰化检方之前的抽验结果。
11月27日下午5点,台湾彰化地方法院对康师傅母公司顶新集团问题油一案做出一审判决,顶新制油公司原董事长魏应充等6人全部无罪。
台湾“中央社”报道称,彰化地方法院法官认为,检方无法举证油品来自非健康猪,因而宣判无罪。
2014年10月30日,台北、彰化、高雄及台南地检署以诈欺、伪造文书、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等罪名,同步侦结起诉顶新制油公司原董事长魏应充、总经理张教华等人。台湾媒体分析称,魏应充最重可判30年有期徒刑,创下台湾食品安全案例史上量刑最重记录。
彰化地方法院于2015年1月正式开庭审理此案。11月27日下午5点,该院一审宣判顶新制油公司原董事长魏应充、代理董事长陈茂嘉、原总经理常梅峰、顶新制油屏东厂厂长曾启明、屏东厂品管科科长蔡俊勇、顶新制油员工江淑端等6名被告全部无罪。
对于魏应充等6人全部无罪的判决结果,彰化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黄智勇强调,一定上诉。
顶新集团是一家以食品制销为中心企业集团,由台湾彰化的魏应州、魏应交、魏应充、魏应行四兄弟共同创立,旗下拥有康师傅、味全、全家便利店、德克士等多个知名品牌。顶新早年以制油起家,但近年来一再陷入食品安全风波。
2013年11月,大统公司被曝在油品内掺铜叶绿素,而顶新旗下的味全、正义曾向大统购油,当时身兼味全集团董事长的魏应充出面道歉。2014年9月,强冠公司被曝在油品中掺馊水油,而味全采购了该款产品。2014年10月,正义被曝通过前员工成立的公司购进不合格油品,再卖给下游厂商和消费者,魏应充再次出面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