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地法院与五地河长办签订合作协议 推动闽江敖江流域河湖治理

09.11.2020  23:30

近日,闽东北协同发展区五地法院、长办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闽江、江流域联席会在建宁召开。

会上,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五地法院与五地河长办签订《关于建立推动闽江、敖江流域“5+5”河湖治理与司法协同保护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就日常联络、证据汇存、数据互联、修复共治、焦点会商、合作交流、融媒体宣传等七项协同协作制度达成共识。

该《合作协议》为全国首份由法院与河长办以流域河湖治理为目标共同签订的协同保护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订有助于进一步推进五地法院以创新思维和信息化方式推动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以及河长制办公室在跨界河湖管护方面的执法监管优势,保障闽东北协同发展区高质量发展、高颜值生态。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罗晓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