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含剧毒禁售 福州市民发现河豚上餐桌可举报
福州一餐馆公开售卖的河豚(资料图)
7月15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章微/文 黄启鹏/图) 时值初夏,是捕获河豚的最佳时机,也是因食用河豚导致食物中毒的高发期。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获悉,近期,我省将加强对水产品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巡查,防止河豚进入流通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市民若发现违法经营河豚,可拨打12331举报。同时,该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谨防食用河豚中毒。
河豚去毒难 厨师无法保证无毒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虽然理论上,河豚经正确处理后可以食用,且有的国家和地区也有吃河豚的习惯,但实际上,河豚在烹饪过程中是无法去毒的,必须在烹饪前把有毒部分去除干净。同时,河豚的加工要求也十分严格,每条河豚的加工去毒需要经过30多道工序,即使是一名经过严格培训的厨师也要花上20分钟。
“目前,福建省还没有正规的关于宰杀河豚及烹饪的培训,也没有针对这方面的厨师资格认定及颁证。”该负责人反复强调,有人错误认为河豚鱼肉和其皮毒性不强,为解一时之馋,侥幸食用河豚,很可能付出惨重的代价。
本报4月22日A02版曾报道《榕餐馆卖河豚女食客中毒》,记者当时暗访,事发餐厅称自己的厨师在江苏经过专业河豚宰杀烹饪培训,保证河豚无毒。但事实上,对河豚再严密的处理也无法保证万无一失。
部门加强监管 防河豚上餐桌
该负责人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河豚鱼有关问题的通知》当中更是进一步明确:“在国家有关政策调整前,严禁任何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工制作鲜河豚鱼。”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将加强对预防河豚中毒知识的宣传,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则加强监管巡查,防止河豚进入流通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
消费者若发现违法经营河豚的行为,应及时向当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举报,部门将即时依法查处。
□延伸阅读
河豚卵巢最毒
河豚又名“钝鱼”、“气泡鱼”等,产于我国沿海等地。虽然其肉味鲜美,但它的某些脏器及组织中含有河豚毒素,0.5毫克便可致人死亡。在这当中,尤以卵巢毒素最强并较为稳定,即使炒煮、盐腌和日晒等,也不能将其破坏。
而食用河豚中毒,一般会在食后30分钟至5小时内发生,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或腹泻等,以及肌肉麻痹以致身体摇摆、行走困难、言语不清、呼吸衰竭等。如不积极救治,常可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