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通报巡视整改情况:处分厅级干部18人
中新网10月14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南省委近日公布《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中央巡视组进驻河南以来,河南省纪委共新立厅级干部案件34件,处分厅级干部1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8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河南省进行了巡视。7月7日,中央巡视组向河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有关具体问题,《通报》称:
(一)党风廉政方面
1.关于省委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巡视整改期间,省委常委会两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党委负有20个方面主体责任,纪委负有6个方面监督责任,并建立9项保障制度。建立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省委及时听取每批次巡视工作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出台《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全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合力。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3个月来,7个试点单位纪委(纪检组)共新立案件93件,处分县处级干部54人,查办案件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2.关于一些地方和省直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平时对干部提醒教育少,监督约束少,回避矛盾多;有的主要领导片面强调抓发展、抓业务,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研究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完善了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廉政点评等制度。组织开展市县党委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两个责任”巡回宣讲,分别召集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50个省直部门、33个省管企业、39所省管高校398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宣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