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沧区部署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

09.04.2015  12:32
         4月7日,厦门市海沧区安委办印发《关于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厦海安办〔2015〕10号),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是迅速行动,强化工作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通报“4.6”事故情况,认真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区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迅速行动,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按照“四不两直”要求,采取明查暗访、联合督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从4月7日至4月底,立即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企业和排查隐患,逐项列出检查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区安办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程督查,及时收集情况,确保政府、部门及企业安全责任得到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整治力度。各街镇,安监、建设、消防、质监、经贸、教育等单位和部门突出危化品、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重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按照各自安全监管职责,迅速开展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以“铁的手腕”大力整治,从源头上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立周报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各阶段检查情况小结,以周报形式,每周四汇总到区安委办。

      三是完善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全力抓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严格落实值班值守要求,值班人员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反应快速,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尽最大的努力控制事态的发展,把事故的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厦门市海沧区安监局 唐永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