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实行“五诊”工作法提升法律援助质量

09.10.2014  11:21

      一是常年“门诊”,将窗口前移至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是高效“急诊”,对涉及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定。

      三是主动“出诊”,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服务。

      四是专家“会诊”,从律师库中挑选优秀律师和资深法律工作者组成专家组对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诊。

      五是回访“复诊”,通过回访等方式对已办结的案件征求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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