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区司法局签订“八小时外”行为承诺书

10.06.2014  17:59

      海峡法治在线-法制今报6月10日讯(记者 苏小芳)近日,厦门海沧区司法局结合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全体干警20余人签订了《“八小时外”行为“八不准”承诺书》,对干警的“八小时外”行为进行规范,要求干警做到:

      不准与管理服务对象及其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有任何形式的利益往来;不准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对亲属或利害关系人的营利性经营活动施加影响;不准与素有劣迹的人密切交往;不准参与不健康休闲娱乐活动;不准酗酒滋事;不准在互联网上发布或传播违反法律规定的内容或未经证实的消息;不准插手重大敏感案件或亲友的社会矛盾纠纷;不准发生有损司法行政干警形象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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