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人大常委会就村干部待遇工作提出要求

04.12.2015  18:33

厦门市海沧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村干部待遇问题,于2014年底就此首次启动专题询问,有力推动区政府于今年2月出台了《关于规范村(含村改居)干部离任待遇及社会保险缴纳标准的通知》。为监督推动《通知》的进一步落实,12月2日,海沧区人大常委会召集辖区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以及政府办、人社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领导进行座谈。会议首先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欧阳丽娟关于海沧区村干部离任待遇及社保缴纳工作情况的报告,人社局、民政局等单位也结合各自职能作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进行深入的座谈交流。最后,区人大副主任王明德、王常忠先后作了发言,要求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从解决好村干部后顾之忧、共同推进海沧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出发,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紧制定《通知》的“实施细则”,确定时间节点倒逼进度,全力推动《通知》得到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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