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因价格没谈拢砍伤黑车司机 获刑1年9个月

08.09.2014  17:19

就因为打车的价钱没达成一致,高某竟拿菜刀将黑车司机杜某砍伤。记者上午获悉,丰台法院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高某有期徒刑1年9个月。

2012年12月26日晚9时,36岁的高某在丰台区纪家庙菜市场北侧路口,因打车费用问题与被害人杜某发生争执,后双方持刀互殴,期间高某持菜刀将杜某手部砍伤,致后者左手多条肌腱、神经断裂,左手功能损失32%,经法医鉴定为轻伤。

被害人杜某的证言显示,案发当晚,其在丰台区纪家庙菜市场路口等活,一名醉酒男子拉开车门便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上。

男子询问杜某去海淀区西翠路要多少钱,杜某回答说40元,对方说30元。杜某随后表示:你坐别的车吧。男子便说:“我就坐你的车,必须送我去。”杜某说不去。男子随后说着:“你等着!”便下车走了。

大约10分钟左右,杜某看到该男子拿着一把菜刀过来,后边还跟着另一男子手中拿着一根棒子,于是杜某从车门的手扣内拿出一把水果刀,下车站在车旁。

拿刀的男子上前用左手打了杜某一拳,并拿菜刀向杜某头上砍,杜某用左手挡了一下,菜刀砍在杜某的左手手掌位置,于是杜某用水果刀捅了那名男子。